北方網消息:銀廣夏公司利用各種造假手段,虛構鉅額利潤7.45億元,致使衆多投資者被高位套牢,損失慘重。昨日,本市華盛理律師事務所已正式接受部分中小股東的委託訴銀廣夏公司民事賠償案,並將立即向法院提起訴訟。據瞭解,狀告銀廣夏公司案將成爲我國首例中小股民狀告上市公司信息欺詐案件,也會成爲我國證券經濟領域的一個先例。
銀廣夏一度曾號稱“中國第一藍籌股”,近幾年,屢創利潤神話。一個月前,銀廣夏作假東窗事發,其嚴重僞造經營業績、虛報財務報表的問題被曝光,有關涉嫌犯罪人員已被移送公安機關,正在追究刑事責任。受此影響,本月10日銀廣夏覆盤後,已連續5個跌停板,且後面還“熊途”漫漫,中小股東損失慘重。銀廣夏虛報利潤問題主要出現在天津廣夏,本市的股民損失也是最慘重的省市之一。
據悉,目前本市已有10餘名股民與該所正式簽訂代理委託協議,正在洽談訴訟事宜的中小股東已近百名。此案中,對涉嫌作假負有責任的銀廣夏公司、天津廣夏公司及未盡到審查義務的會計事務所、律師等將被列爲共同被告,一同被追究民事賠償責任。
該所律師介紹說,我國《民法通則》基本原則第四條就是“誠實信用原則”,它是指導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證券法》第63條規定,“虛假信息披露者應對受害投資者承擔賠償責任”;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案由的規定》中第166項案由,就是證券市場虛假信息糾紛案;因此,此次訴訟有充分的法律依據。銀廣夏通過不同的途徑和方式發佈公告,承認自己作假,足可以作爲對其起訴的事實依據。關於索賠金額問題,按照國際通行辦法,如果投資者已拋掉股票,賠償金額應是賣出價與買入價之間的差額;如果沒有拋掉,賠償金額應是買入價與起訴前一天收盤價或是起訴當天的開盤價之間的差額。據悉,律師事務所已初步完成對銀廣夏起訴的證據蒐集,不日將提起訴訟。(胡然 孫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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