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從本月起,一向由旅行社代上的旅遊意外保險已改爲遊客自願投保,與此同時,國家旅遊局責令旅行社必須投保旅行社責任險。市民打算在十·一黃金週期間外出旅遊時,千萬別忘“雙保險”,保護自己和家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據悉,旅遊票價不會因此上漲。
截至目前,本市涉及的200多家旅行社除8家外,其餘都投保了旅行社責任險。記者從市旅遊局獲悉,凡是未投保旅行社責任險的旅行社將被依法取締。
近年來,隨着旅遊市場的規模不斷擴大,遊客出遊數量的增加,在旅遊過程當中,遊客發生的意外事故也不斷出現,由此而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也越來越大,其中發生的許多費用已超出旅遊意外保險的理賠範圍,也不是旅行社所能承擔得起的。在這種情況下出臺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定被認爲是對旅行社、遊客利益兼顧的“雙保險”。業內人士指出:意外險針對的是遊客在旅遊途中或在景區內發生的意外事故所受到的傷亡以及突發性的疾病,但是該險種只對在旅遊其間發生的醫療費理賠,而對於傷後誤工、營養補助、陪伴等費用則不包括在內。另外,遊客在旅遊期間,在旅遊車、船、火車、賓館裏物品被盜,也不包括在旅遊意外險之內。
據本市最早投保旅行社責任險的旅行社之一、大亞旅行社趙福生經理介紹,他在兩年前就感覺旅行社責任險這一險種對旅行社相當有利,不僅能提高服務質量,也有助於解決旅遊糾紛,提高旅行社的信譽度。自從前年主動投保以後,該旅行社曾發生兩起意外事故,保險公司均順利理賠,遊客非常滿意。
據悉,旅行社責任險有明確的界限認定,遊客必須分清。旅行社責任險中包含的誤工費等費用,必須是出遊當中發生意外傷亡,或因急性病引起的死亡或治療,但是服務質量和因旅行交通工具發生故障耽誤時間而引起的費用則不在理賠範圍內。
由於國家旅遊局明文規定旅行社不得將投保旅行社責任險的保費列入遊客的票價中,因此旅遊票價不會因此上漲。據有關人士介紹,投保旅行社責任險的保費在5000—10000元之間,賠付底限每人80000元,國內遊最高賠付12萬元,全年累計最高賠付200萬元。由於規模、效益的差別,各旅行社增加的成本也不一樣,平均來講,每個旅行社增加5%-10%的成本。旅行社通過投保旅行社責任險,可以增加旅行社的信譽程度,解除遊客的後顧之憂,減少不必要的旅遊糾紛。這樣,旅行社的業務量也自然會增加,旅行社的效益也就會水漲船高。(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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