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就華麟公司侵犯其名譽權、肖像權案到法院請求強制執行又有進展。昨天,華麟公司在朝陽法院收到該院執行庭送達的執行通知書,通知書要求華麟公司在收到通知書10日內履行法院判決,逾期拒不履行,法院將依法強制執行。
華麟公司代理人接受通知書後,對記者表示,華麟公司並沒有認爲有任何侵犯崔永元權利的行爲,交納10萬元賠償金是爲了尊重法院判決。華麟曾提出把道歉折成錢,再以雙方共同名義捐給公益事業,但崔永元一方沒有迴音。華麟向法院遞交了道歉書,但道歉書內容沒有獲得法院認可。
朝陽法院執行庭法官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如被執行人沒有在法院規定期限內履行已生效判決,按照通行做法,法院可強制在相關媒體上公開發表判決書的主要內容。
根據朝陽法院判決,華麟公司應在中央電視臺第一套節目8時至22時的時段內,發佈致歉聲明,向崔永元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致歉聲明發布一週,每日一次。楊永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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