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安部等四部委昨聯合發文,要求從即日起嚴打『三陪』現象。記者昨夜巡城發現,知道新規定出臺後,廣州市內夜總會均有所收斂,但總體情況依然是『卡拉』照樣『OK』,小姐照樣『三陪』。
晚9時夜總會間間客滿
昨晚9時,記者在走訪了市區多家夜總會,發現這些夜總會的生意基本沒有受到什麼影響。雖然是星期二,但幾家夜總會的包房都已被人預訂了。
在崗頂某夜總會,記者剛到的時候還有不少包房,但不久就客滿了;在天河體育中心附近某夜總會,諮客說所有的房間都已被人預訂了,只剩下大廳還有位;在天河城附近某夜總會,記者則被告知,只剩下最低消費為1380元的大房了。
口說沒有實則不少
記者在多家夜總會均看到不少『三陪』小姐。或許是因為忌憚新規定,不少夜總會被問及有無小姐作陪時,均含糊地說『沒有』。
而在崗頂某夜總會,諮客也表明此地並無『小姐』。但記者卻親眼見到大批『三陪』小姐在此候客。
叫『三陪』一叫一大撥
記者在崗頂某夜總會坐定後,一位『媽咪』走了進來。對於記者提出的『特殊要求』,名片上打著周某的『媽咪』馬上心領神會,叫來6位小姐供記者挑選。記者佯裝不滿意,這位『媽咪』立即又叫來了兩撥小姐。
該夜總會的小姐,從事的就是有關規定明令禁止的『以盈利為目的的陪侍活動』。自稱來自重慶的一位『三陪』小姐稱,她們『坐臺』一次收費300元,其中要被『媽咪』提成50元。
記者稍後在多家夜總會的包房裡看到,不少客人都叫了『三陪』小姐作陪。
打『三陪』老板叫苦市民稱快
公安部、監察部、文化部和國家工商總局昨天聯合下發《整頓和規范歌舞娛樂服務場所秩序專項行動方案》,要求嚴打『三陪』現象。記者為此采訪了廣州市內各有關人士的看法。
基層民警:打『三陪』此番有『令箭』
據一名曾參與過『掃黃』清查行動的基層民警說,歌舞廳、夜總會裡的『三陪』現象一直較普遍,且屢禁不止,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為了招徠顧客,一些夜總會鋌而走險在暗地裡搞『三陪』;有關部門以往對此現象處罰不嚴,對夜總會及『三陪』人員構不成嚴重打擊。
另據一位治安民警介紹,一直以來,廣州市公安機關都明文規定娛樂服務場所中不能有『三陪』活動,並對此進行過多次清查打擊,每次清查都會帶走一批『三陪女』協助調查。但以往的打擊重點多在賣淫嫖娼,對『三陪女』雖然也查也抓,但如果『三陪女』沒有涉及賣淫嫖娼,又有身份證、暫住證及擔保人的話,一般都會在審查後放人。這位民警表示,現在有了新規定,他們將會依此規定嚴打『三陪』等陪侍行為。
夜總會老板:沒『三陪』生意不好做
『毫無疑問,沒有「小姐」的夜總會,必定會失去很多客人!』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夜總會老板對記者如是說。
這位老板稱,沒哪家夜總會不知道『三陪』是違法的。但為了招徠客人,大家都在暗地裡搞『三陪』。以往每逢『嚴打』,他們都會暫時收斂,結果生意因此淡得不得了。
另一家夜總會老板透露,夜總會與『三陪』可以說是相互依存的,以往『三陪』活動與『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活動』之間的界定較為模糊,打打『擦邊球』也就過來了。如今對所有『三陪』活動都一律按『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活動』查處,對娛樂服務行業將是極其沈重的打擊。
『三陪』消費者:找『三陪』花錢真不少
『即使花的是公款,我也覺得太浪費了!』經常出入夜總會的湯先生如此形容找『三陪』的感受。
湯先生是外省某公司駐廣州辦事處負責人,由於業務關系,他經常得請一些有業務往來的人到夜總會去消費。一到夜總會,總會給每一位客人都叫一名『三陪』,也就是陪唱歌陪喝酒而已。
湯先生說,按照廣州的『行情』,『三陪小姐』的小費一般是200元,高的可達三五百元。如果請多幾位客人,『小姐』的小費加上酒水等消費,經常是隨隨便便就要花去幾千元。
『說句心裡話,我是不願意去這種場所消費的。動輒數千元,即使是公款也花得太浪費了!』
市民:取締『三陪』大快人心
某外企員工阿廣說:『如果動真格的話,取締「三陪」真是大快人心啦!我和老婆都特別愛唱卡拉OK,經常約上一幫老友到歌舞廳大展歌喉。但一到那裡就覺得不對勁——「小姐」那麼多,搞得烏煙瘴氣,嚇得我們這些小百姓再不敢去了。』
公務員謝先生說,那些大搞『三陪』活動的娛樂場所客觀上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腐化墮落提供了土壤,這和賴昌星營造的『紅樓』有相同的功效。
專家:遏止『三陪』須從制度入手
中山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王寧認為,『三陪』是一種雙向行為——有消費者纔會有供應者,有供應者纔會有消費者。如今對有『三陪』現象的娛樂場所一律吊銷營業執照,無疑會提高『三陪』交易的風險,可從源頭上遏制『三陪』現象。
王寧表示,對『三陪』行為的打擊,關鍵在於能否長期堅持。如果此次打擊仍是『一陣風』似的運動形式,難保以後不會『死灰復燃』。因此必須將查處工作制度化,如每周進行一次抽檢,違規者重罰,如此纔能遏制『三陪』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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