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中級法院昨日公開宣判曾震驚珠三角的假警察搶劫案,該團伙6名被告,4人被判死刑、1人被判無期徒刑、1人被判15年有期徒刑。
這夥膽大妄爲之徒開着麪包車,掛着假冒的省公安廳車牌,帶着手銬、警棍、照相機、對講機等作案工具,冒充警察偵查毒品案,趁機搶劫非法兌換外幣者的錢財。從2000年8月至2000年12月,在珠海、深圳、廣州、江門、中山等地瘋狂作案9起,搶劫現金、財物總價值100多萬元。
一審中,各被告均對檢察機關起訴指控無異議。
法院認爲,被告人何根生、李英明、葉志偉、何柱峯、郭振明、李永城無視國法,合夥冒充公安人員搶劫,且搶劫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何根生、葉志偉、李英明、何柱峯還多次搶劫,其行爲構成搶劫罪。被告人何柱峯、李永成在刑法執行後5年內又犯罪,是累犯,應從重處罰。右圖:曾猖狂搶劫的6名假警察接受宣判。(董超 任慧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