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新聞社最近出版的《新聞週刊》報道:上海市徐彙區檢察院檢察長吳新田等檢察官認爲,近年來,發生在象牙塔內的腐敗案件呈上升趨勢,數量之多,金額之巨,情節之惡劣,涉案人員職務級別之高,都是過去所沒有的。
8月2日,原對外經貿大學基建處處長高小棟因貪污公款97.2萬元,索取賄賂50.5萬元,挪用公款100萬元,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就在高小棟被宣判的同時,南京、大連、廣州等地又接連傳來一批高校“貴族”倒下的消息。檢察機關將他們提起公訴的案由都是:涉嫌貪污受賄。
廣東省高教廳成教辦副處長周之行在1997年初到2000年任職期間,被起訴受賄56萬元,貪污公款162萬元。犯罪數次之多,犯罪金額之大,爲廣東近年所少見。此案涉及15個縣市,給8000多名成人學校畢業生違規發放畢業證。
《新聞週刊》援引權威人士的分析說,高校腐敗的發生和蔓延經歷了三個階段:20世紀90年代初期的萌芽;90年代中期的發展;90年代末的大面積爆發。
1990年之後的10年,北京市海淀區內32所院校中,一半染上了腐敗病毒。24起案件26人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這樣的紀錄,被陝西省高校一年刷新。
21世紀的第一個年頭,陝西省查辦的高校腐敗案件36起61人,其中處級幹部22人。
一位教育界人士在分析高校腐敗時指出,黨政幹部是腐敗主力軍。“在學校基礎設施建設、教學用具購置以及學生入學等方面,他們手中掌握着的權力使得他們有條件去做交易,搞暗箱操作。而普通的專職教師則沒有這樣的腐敗機會。”
綜觀高校腐敗系列案件,這個結論是站得住腳的。去年8月,重慶市沙坪壩區檢察院一連查處了4起高校工作人員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案,涉案人員全部是高校行政管理幹部。
有關人士分析認爲,隨着市場經濟的確立,高校辦學經費來源已從過去的單一財政撥款轉化爲多渠道、多方位的籌資,爲腐敗提供了機會。而高校內的財務制度並沒有隨之建立起健全、有效的管理機制,又使得腐敗行爲難以被發現,腐敗的機會成本大大地降低,這是高校中職務犯罪不斷攀升的根本原因。
不久前驚爆的陝西經貿學院腐敗案,是陝西省教育系統建國以來最大的團伙經濟案件,涉案人員中處級幹部11人,科級幹部12人。檢察機關發現,只要堅持每日對賬、每月核賬這些基本的財務制度,一些人的職務犯罪就能輕易被避免。
或許因爲陝西高校是腐敗案件的高發區,教育部直屬高校案件檢查工作研討會於2001年4月中旬在西安召開。值得注意的是,參加這次會議的,除了教育部紀檢、監察局的高級官員外,還有浙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等26所高校紀委書記、監察處長共41名代表。
據悉,二三十所大學的紀委書記一起研討高校腐敗案件的會議,並不多見。外界猜測,一場高校“反腐風暴”即將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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