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慈利縣醫療衛生主管部門有法不依,知法違法,違規辦證,致使城區不具備資格的個體診所、藥店猛增,醫療、藥品市場混亂無序,並導致多起醫療事故。
地處湖南西部的慈利縣城(零陽鎮),城區面積約4平方公里,居民約6萬人。1995年以前,城區醫療、防疫、保健單位有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縣防疫站、縣婦幼保健院、縣計生技術指導站、縣骨傷科醫院6家縣直機構和零陽鎮醫院、城西醫院、蔣家坪醫院等3家鎮醫療機構,醫療機構和就醫保健需求基本平衡。然而,近幾年,慈利縣衛生局及新組建的縣醫藥管理局,違規亂批“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使城區個體診所猛增到54家,個體藥店猛增到51家。而這些診所、藥店的業主中,具備國家執業醫師資格的僅9名,具有藥師資格的僅4名。
這些個體診所、藥店爲了搶到病人、留住病人,不管能不能診斷,能不能治療,統統大包大攬下來。結果是,因診斷失誤、治療失誤等,造成了不少致傷、致殘、致死等醫療事故。
1997年6月23日,零陽鎮琵琶村12小組村民郭凡楚,因患支氣管哮喘,在無執醫資格的“醫師”李伯桃處輸液,病人因輸液不當死亡。官司打到衛生局後,以2000元“私了”。去年李伯桃的兒子繼承父業,其子同樣也沒有國家執業醫師資格。可是縣衛生局卻在今年7月仍給他辦理了1年期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去年7月10日,病人朱西華在沒有“執業醫師資格”的舒訓初開辦的“訓初中醫診所”裏輸液,同樣死在病牀上。而在今年7月,縣衛生局仍然給舒辦理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今年4月,無“執業醫師資格”的“宗考中醫診所”業主羅宗考,爲一位病人開“馬錢子”(劇毒),中國中醫藥典規定只能用0.3—0.6克,並且不能熬服。但羅給病人開了30克,超過規定一百倍,結果病人服藥後,立即出現抽筋、昏迷等危重症狀。此事經衛生局協調,以600元“私了”。
據瞭解,近幾年在慈利縣城,因醫療糾紛而鳴鑼遊行的、圍堵政府機關的事件屢有發生,甚至還發生了一些受害家屬把衛生局的牌子摘走的事件。頻繁發生醫療事故和醫療糾紛,有人認爲是衛生局的大門“風水”不好,於是慈利縣衛生局竟花了幾十萬元異地修建了新的大門。大門改了,可上訪的羣衆仍不見減少。
人們不禁要問,如此多的不具備“執業醫師資格”和“藥師資格”的個體診所、個體藥店,是如何拿到“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藥品經營許可證”的呢?據瞭解,一是通過“關係”,或者用錢打通關係;二是看“來頭”,誰上面有人說話,就給誰辦。每當省市衛生部門組織檢查時,縣衛生局會提前逐個通知不具備“資格”的診所歇業幾天,以防被上面檢查時發現。
慈利縣衛生局負責人說,慈利縣是個省級貧困縣,如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執行,每年國家組織的執業醫師資格考試通過不了幾個人,因此我們請示省市衛生部門,“暫緩”取消一些不具備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藥師資格人員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
針對慈利縣衛生局關於“暫緩”意見的請示情況,記者又採訪了張家界市衛生局有關領導。他表示,對於慈利縣衛生局的請示,我們的答覆很明確,市衛生局沒有解釋權,請他們直接向省廳請示。今年4月26日,湖南省衛生廳也明確答覆:“法律有規定的按法律規定執行,城市個體醫療機構,必須符合設置基本標準。”可是,慈利縣衛生局仍然於今年7月份給一些不具備國家執業醫師資格的人員辦理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記者準備離開慈利縣時被告知,該縣分管衛生工作的副縣長正在組織有關部門着手整頓慈利縣城的醫療和藥品市場。
編者的話
醫生看病,藥店售藥,直接關係人民羣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法規辦事。而慈利縣醫藥主管部門卻知法違法,擅自開口子,給一些不具備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藥師資格的人辦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致使在不足4平方公里的城區裏,接連不斷出現各種醫療事故。究其原因是“權”“錢”交易作祟,看來要營造一個人民羣衆看病吃藥安全、有序的環境,上級主管部門必須從解決權錢交易入手,嚴肅黨紀國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