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審計局在近日向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所作的審計報告中披露,“廣州冷機”大股東萬寶冷機集團利用上市公司資金違規炒股,獲取的非法收益用於發放獎金。
審計報告披露,萬寶冷機集團有限公司利用上市籌集的資金違規進行股票買賣,將所獲利潤直接補發集團及屬下公司領導成員作獎金。1998年,從控股的廣州冷機股份公司劃出6000萬元,轉入某投資公司證券營業部,違規進行股票買賣。1998年末劃回5300萬元,至1999年6月將所有股票賣出後,纔將餘下本金全部劃回股份公司。通過股票買賣共計獲利81萬元,劃回32萬元掛在往來科目,剩餘的49萬元沒有入帳,其中47萬元直接轉入個人存款戶,用於補發企業自定的1997年集團領導成員及屬下公司領導共15人承包獎,2萬元存放在辦公室。1998年從控股的股份公司劃出200萬元,轉入某證券公司委託私人進行股票操作,產生的利潤萬寶冷機集團有限公司佔63%,操作方佔37%,合作期一年。該賬戶所產生的利潤58萬元,其中21萬元分給操作方,餘額37萬元沒有在財務賬上反映,直接用於補發集團領導成員共11人承包獎。
另外,“廣州冷機”還被審計出接受虛開增值稅發票。
廣州市審計局已責成萬寶冷機集團把用於發放獎金的違規炒股利潤如數退回。對接受虛開增值稅發票一事,責成其調增應納增值稅。
“廣州冷機”於1998年上市,2000年虧損9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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