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二十五六歲剛進銀行工作不久的出納員,爲了賭球,將手伸向了所保管的外幣,先後挪用銀行資金一千三百餘萬元作賭資。昨天,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對這起罕見的刑事案件作出一審判決,以挪用資金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曹臻毅、馬鋼有期徒刑9年6個月和9年。曹、馬兩人原是交通銀行上海分行外匯存匯部出納科的出納員,同時也是一對“超級”球迷。1999年5月,曹臻毅偶爾在一次賭球活動中贏了錢,便立即向馬鋼介紹了這一生財之道,兩人從此陷入了賭球的深淵。 剛開始,兩人還是“小來來”,賭資也就幾百元,可很快兩人的胃口和膽子越來越大,一出手就是成千上萬元,沒多久,兩人的積蓄就輸得差不多了。爲了翻本,這對瘋狂的球迷賭徒最終把目光落到了每天經手的成千上萬元的外匯上。於是,兩人互相勾結,採用開陰陽聯和互開空單假轉賬的手法,大肆挪用外匯現鈔。有了銀行的金庫作後盾,曹、馬兩人賭起球來更是財大氣粗,一擲千金。在上個年度的歐洲盃賽期間,僅英格蘭對葡萄牙和德國對挪威隊這兩場比賽,兩人便下注各100萬元,結果一個下午就輸掉200萬元。至2000年9月案發,曹、馬兩人全部輸光了被挪用的1.24億元日幣、200萬元港幣和20萬元美元,摺合人民幣共計一千三百餘萬元。
鑑於兩人均有自首情節且認罪態度較好,法院對他們作出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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