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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剛進銀行工作不久的出納員,爲賭球先後挪用銀行資金1300餘萬元作賭資。21日,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分別判處被告人曹臻毅、馬鋼有期徒刑9年6個月和9年。
曹、馬兩人原是交通銀行上海分行外匯存匯部出納科的出納員,同時也是一對“超級”球迷。1999年5月兩人開始賭球,一開始賭資也就幾百元,可很快兩人的胃口和膽子越來越大,一出手就是成千上萬元,沒多久,兩人的積蓄就輸得差不多了。
爲了翻本,兩人互相勾結,大肆挪用外匯現鈔。有了銀行的金庫作後盾,曹、馬兩人賭起球來更是財大氣粗,一擲千金。在上個年度的歐洲盃賽期間,僅英格蘭對葡萄牙和德國隊對挪威隊這兩場比賽,兩人便下注各100萬元,結果一個下午就輸掉200萬元。
至2000年9月案發,曹、馬兩人全部輸光了被挪用的1.24億元日幣、200萬元港幣和20萬元美元,摺合人民幣共計13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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