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旨在完善交通事故處理監督制約機制和確保交通事故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交通事故辦案環節分離制度,日前在交警紅橋、東麗及漢沽支隊試行。 實行交通事故辦案環節分離制度後,即將交通事故辦案的前期調查與後期處理兩個環節給予分離,分別由兩組辦案交警按不同程序、不同要求處理。這種從交通事故處理環節上分離辦案的方法,使辦案交警職責分工更爲單一明確和更爲精細,使案件調查、責任認定與依法處理兩個環節互相監督,有效地抑制了辦案交警執法權力過於集中的現象,實現了交通事故辦案的“陽光作業”。 (楊毅 何金剛 蘇志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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