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盧氏縣原縣委書記杜保乾(已被依法逮捕)經8月10日《工人日報》長篇報道曝光之後,各地大小報刊紛紛轉載,這個新世紀的“土皇帝”很快就臭遍神州。他無法無天爲所欲爲的種種逆民悖黨的劣跡惡行,已經家喻戶曉。杜保乾在得志猖狂之際,曾在一次全縣幹部大會上說過一段名言:“你們要和縣委保持一致。縣委是什麼呢?縣委就是縣委書記。”
杜保乾的“縣委書記=縣委”論,顯然是荒謬的,是違背黨的基本組織原則的,也違背基本常識。《黨章》所規定的六條民主集中制原則,第一條就是:“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江澤民同志在建黨80週年大會上講話中強調,加強黨的民主集中制,完善黨委會的議事和決策機制,凡屬重大決策,都必須由黨委集體討論,不允許個人說了算。縣委書記怎能等於縣委?縣委書記是縣委領導班子中的一員,在行使表決權的時候也只是一票之數。除在非常情況下,縣委書記有臨時處決權(即便如此,事後也需向縣委通報情況)外,縣委書記只是縣委的一名領導同志和一個代表,也應毫無例外地執行和貫徹縣委的決議。正確的說法應該是,縣委書記≠縣委。
杜保乾宣揚“縣委書記=縣委”,是他不懂黨的基本常識嗎?否。豈有一個縣委書記不懂黨的基本常識之理?不是不懂,而是蓄意違背。其目的在於混淆個人與組織的關係,搞“家長制”和“一言堂”,把黨委集體領導異化爲“一把手”絕對領導,以致自己可以一言九鼎,權傾一方,把對資源(物的資源、人的資源)的支配權(公權),統統集中到自己一人之手,變成個人對資源的佔有權(私權),隨心所欲地擅權專橫,天馬行空,而又不受任何限制約束。總結一下近年來反腐敗鬥爭的成果,剖析一下大大小小“一把手”違法犯罪“落馬跌跤”、“香消玉殞”的案例,從北京的陳希同(原北京市委書記,被判有期徒刑),到河北保定的姜殿武(原保定地委書記,被判有期徒刑),到福建政和的丁仰寧(原政和縣委書記,被判有期徒刑),到河南盧氏的杜保乾,無一不是利用“書記個人=黨組織”的謬論擅權專權,走向權力絕對化,走向罪孽深淵的。
公開宣揚和推行“縣委書記=縣委”的謬論而被曝光的,雖屬極個別,但在現實社會中,此等謬論的市場卻不小,甚至少數地方已經達到盛行的程度。一些農村鄉黨委書記、村黨支部書記,也把“自己”與“黨組織”和“黨”畫等號,要求人們與之“保持一致”,藉以唬人,兜售推行自己的錯誤主張和做法。前些時候,筆者到某地農村聯繫公務,巧遇該地鄉黨委書記(後因經濟犯罪被判刑)正在開會動員羣衆集資,給鄉黨委更新轎車。這位“小國之君”的狂謬之辭,筆者至今記憶猶新:“黨在哪裏?鄉黨委是什麼?本書記就是黨,本書記就是鄉黨委。與黨中央保持一致,中央遙遙無際,關鍵是要與本書記保持一致。本書記現在要求大家捐款做貢獻,叫你們掏多少錢,你們就掏多少錢。”
“縣委書記=縣委”之類謬論,對於維護全黨和全國人民的統一團結,對於黨中央路線、方針和政策的貫徹落實都是極其有害的,必須旗幟鮮明地反對、批判和清除。
全國有數十個省委、自治區黨委和省級市委,有數百個地委和地級市委,有數千個縣委和縣級市委,有數萬個鄉鎮黨委,有數十萬個黨的基層支部。如果各級乃至各行各業黨組織的“書記個人”都把自己與黨的組織等同起來,黨將不黨,黨就成了一個個“書記王國”。石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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