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網消息:在嚴打整治鬥爭中,綁架親表弟並致使其死亡的武清區王慶坨鎮男子許建明及其同夥韓桂軍;殺害生意上的競爭對手並焚屍滅跡的武清區大沙河鄉男子李強等三人昨日被執行死刑。
罪犯韓桂軍、許建明二人均系武清區王慶坨鎮農民。二人因共同經營的迪廳虧本,遂預謀綁架他人勒索贖金,但都未成功。今年4月8日13:00左右,許建明、韓桂軍再次駕車竄至許建明舅父家附近,將正在門口玩耍的邱某用事先準備好的帽子套住頭部,抱上汽車,然後綁架至共同經營的迪廳。按事先的分工,許建明將事先準備好的敲詐信放至邱某外公曹某家門口,後到邱某家打探消息。其間,許建明多次打電話給韓桂軍通風報信。與此同時,韓桂軍在迪廳內將邱某手、腳捆綁後,又用膠帶纏住邱某的嘴,然後再用棉被將邱蓋上後離開迪廳。當晚10時許,韓桂軍按指定地點取走8萬元贖金,韓回到迪廳發現邱某已死,之後,韓將邱某屍體拋棄在王慶坨鎮西的一防空洞內。後公安機關經偵查,分別將許建明、韓桂軍抓獲。
罪犯李強在武清區徐官屯鄉從事個體摩托車維修期間,因生意問題與同行曹某產生矛盾。今年3月,李強糾集潘亮、李軍共同預謀毆打曹某。3月28日晚,李強、潘亮、李軍攜帶鐵管、木棍等作案工具,騎摩托車竄至武清區曹子裏鄉西掘河村附近,堵截曹某。當曹某騎摩托車路經此地時,李強騎摩托車將曹某攔截,並夥同潘亮、李軍持鐵管、木棍毆打曹某。因被曹某認出他們,李強等遂殺人滅口。爲毀滅罪證,李強、潘亮將曹某屍體移至麥地南側,將曹某屍體和摩托車一齊點燃,焚屍滅跡。後公安機關分別將李強等三名歹徒抓獲歸案。
■許建明:對不起舅舅
在吸完一支菸後,許建明與記者講述了他的“最後遺言”。
“我本來不知道今天就被執行槍決。但是,當法警將我們提出來時,我意識到我們的末日到了。我對不起我舅舅,他的兒子是死在我手裏的。惹了這麼大的禍,我自己都不能原諒自己,死也許是一個很好的解脫。現在我最惦記的是我的父母,希望他們不要太爲我傷心,我想對他們說,來生我還作你們的兒子,好好孝敬你們,希望他們多保重身體。”在公開宣判之前,許建明又眼含着眼淚告訴記者:“希望我的弟弟不要學我,要好好做人。”
■韓桂軍:最牽掛哥哥
經過簡短思考之後,韓桂軍說:“現在我很想念我認識時間不長的女友,我感覺挺對不起人家的,希望她以後能找一個遵紀守法的人,好好生活。我跟我的親哥哥從小就經常鬧矛盾,可是我現在最最牽掛的就是他。關於父母,我只想說,爸爸你跟兒子的溝通太少了,我希望你以後要多跟哥哥溝通,這樣能把一些矛盾消除在萌芽階段。另外,我想對我的叔伯大哥說,雖然以前我對你有些意見,但是我希望你能跟我父母化解矛盾,並且以後能照顧他們。”
■李強:能給我父母捎個話嗎?
記者採訪完韓、許後,李強低頭沉思了一會兒,然後突然擡起頭對記者說:“大哥,能給我父母捎幾句話去嗎?”看得出,這時他正努力使自己保持鎮靜。他說:“我犯了大罪,被執行死刑應該沒什麼可辯駁的。我現在只是放心不下自己的父母,現在我想說的是,爸爸媽媽你們一定要好好活着。我還要對我姐姐說,你無論如何要照顧好父母,讓他們能夠安度晚年,否則我死不瞑目。另外,我的對象現在已經懷孕了,我希望她能把這個孩子生下來,並將其撫養成人。”李強最後說:“爸爸媽媽,如果有來生的話,我還會作你們的兒子,那時我一定不讓你們再爲我操心。我還想對我的對象說,來生我還要與你相識,和你好好地相愛,好好地生活。”(張家民)
法官說法
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的法官說,韓桂軍、許建明二人爲勒索錢財,不顧親情綁架幼童,而且手段殘忍,最終致使邱某死亡。而且許建明在案發後,還利用親屬關係作掩護,探聽舅舅家動靜,並將信息準確告訴同夥,性質極爲惡劣。韓桂軍和許建明的行爲均構成綁架罪,且犯罪情節、後果均特別惡劣。兩名罪犯在共同犯罪中,相互配合,地位作用相當,因此,判處他們死刑,是完全合理的。
一中院刑庭的另一位法官說,李強因生意上的矛盾而怨恨曹某,進而產生行兇報復之念,在攔截毆打曹某過程中,被曹某認出,他喪心病狂地與同夥一起將曹某打死並焚屍滅跡,其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犯罪情節、後果特別嚴重。對這類犯罪分子我們必須依法嚴懲,以儆效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