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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不滿16歲的少年,爲了報復,竟然找朋友輪姦繼母唐某。日前,福建省龍巖市某法院開庭審理了該起案件。被告人戴某、袁某因犯強姦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和四年。
戴某在父母離異後隨父生活。父親再婚後,戴經常被繼母虐待。
2000年11月12晚10時許,戴某找來其朋友袁某爬牆潛入繼母房中,在房中睡下,伺機作案。次日上午10時,唐某回到家中,看到二人睡在她的牀上就責罵二人,二人慌忙跑了出去,不久,戴某操起一塊帶鐵釘的木板,返回房中,由袁某守住臥室門,兩人將唐拉到牀邊,先後對唐某進行姦淫。事後,戴某又將唐藏於牀下的70元拿走。(鄒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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