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轟動一時打贏了鄭州“三毛錢入廁官司”的葛銳狀告鄭州市物價局行政不作爲一案,日前在鄭州市中原區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葛銳的訴訟請求。
“三毛錢官司”勝訴後,葛銳請求鄭州市物價局沒收鄭州火車站違法所得,並對其作出行政處罰。三個月後,沒有得到迴音的葛銳,向鄭州中原區法院提起訴訟,狀告鄭州市物價局行政不作爲。
法院經調查得知,鄭州火車站曾有一張1996年2月頒發的收費許可證,發證機關爲河南省物價局,鄭州市物價局是簽發機關。河南省物價局已撤消,其原有職能由省計委行使。經國家計委同意,今年6月17日,省計委依法責令鄭州火車站在7月5日前以公告形式將多收取的174.94餘萬元退還用戶。7月6日,省計委又告知鄭州鐵路分局鄭州火車站,因其沒有將多收款退還,依法擬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
鄭州鐵路分局作爲中央企業,鄭州市物價局沒有管轄權。根據國家計委授權,河南省計委對鄭州火車站收取如廁費的行爲正在調查處理中,葛銳起訴鄭州市物價局“行政不作爲”無法律依據、與現實情況不符;葛銳要求物價局公開賠禮道歉,無法律依據,據此,一審駁回葛銳的訴訟請求。葛銳表示服判,不上訴。 (單純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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