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與賣淫女在自己的房間內做完事後,因少付了50元嫖資,賣淫女便上門討債,糾纏不息。這名嫖客最後竟敢理直氣壯地拉着賣淫女去派出所評理。 昨日中午,西湖公安分局松木場派出所民警小王正在吃中飯。這時,一名中年男子氣匆匆地拉着一名少女來到所裏。少女說男的欠款賴賬,而男的口口聲聲稱付這筆錢沒道理,雙方均要求民警幫他們解決。小王問了半天才弄清楚兩名來訪者的糾紛原因:前天晚上11時,已離異的杭州人宋某,在馬路上搭識了建德賣淫女鄭某,雙方以200元的價格談妥了生意。
鄭某隨後跟着宋 某來到其住處。做完事後,宋某先給了鄭50元嫖資,答應欠下的錢明天付清。昨天上午,鄭某來到宋某家討回宋欠下的150元嫖資。此時,宋某隻肯再給100元。兩人爲了剩下的50元嫖資爭吵得面紅耳赤,互不讓步。無奈之下,宋某一把拉住鄭某的手說:“我不跟你爭了,我們到派出所評理去。”鄭某以爲對方想用派出所來嚇唬她,也不甘示弱,隨口就應道:“去就去,誰怕你?”於是,兩人來到派出所。結果,自投羅網的嫖客宋某被治安拘留15天,賣淫女鄭某被治安拘留10天,並沒收嫖資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