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的王女士出現了明顯的懷孕症狀,她到醫院檢查3次,大夫都說不是懷孕,而是婦科炎症,但吃了許多藥也不見效。一個多月后王女士突然大出血被送往醫院搶救,這時才發現診斷有誤,是宮外孕。命是保住了,但爲此花了近萬元的醫藥費,留下了沉重的精神負擔。前不久,發生在北京市的這起醫療事故,使醫患糾紛再度成爲人們關注的熱點。
日前,在中華醫院管理學會召開的“保障醫務人員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座談會及由光明日報科技部組織的“醫患關係研討會”上,醫務工作者及患者或家屬,以自己的親身經歷,講述遭遇,分析原因,尋找對策。據悉,光明日報科技部還將就此問題組織法律工作者進行研討,本報將就此問題繼續報道。
事件:夜裏突然嘴腫了,就爲了這點兒小毛病跑了4家醫院,結果不過是個過敏
郭曉紅(新聞工作者):今年7月我父親在家晨練時摔了一下骨折了,急忙送到北京市一家三級甲等醫院,大夫說,這麼大歲數了不能手術,沒法治,回家躺着去吧,讓它自己慢慢長好。大夫話一出口我眼淚就下來了,80多歲的老人了又逢酷暑,一旦回家發生褥瘡和肺部感染怎麼辦?更讓人不能容忍的是,老人是大腿和肩膀兩處骨折,後者居然沒查出來。沒辦法,我們要求住特需病房,一天400元,可住了兩天不但無一位大夫過問更沒有任何救治方案。我要說的是,作爲北京市的三級甲等醫院,是它的醫療水平達不到嗎?絕對不是,而是冷漠!
某中學退休校長:我在學校工作,就在我身邊發生了許多觸目驚心的醫療事故:倆醫生邊聊天兒邊給病人治耳朵,“噗”的一下把病人的耳膜吹穿了,本來就是一點兒小毛病,這下卻落個耳聾終身殘疾;一位同事住院7天沒有得到很好的治療,死的那天晚上9點我們問大夫怎麼樣,大夫答沒事沒事,兩小時後人就死了;一位心臟病患者在合同醫院久治不愈,只好自費到好醫院,專家一次問診就1小時,而合同醫院七八次加起來不足20分鐘,還把病歷弄丟了;有肺癌腦轉移患者直至病逝前4個月才確診;一人夜裏突然嘴腫了,第一家醫院說我們看不了你去口腔醫院吧,口腔醫院說位置低看不了……就爲了這點兒小毛病跑了4家醫院,結果不過是個過敏。
陳寶珠(退休教師):我們學校有一位老師肚子疼,醫院先說是闌尾炎,可手術後更疼,懷疑腸癌,再次剖腹探察,切掉3米腸子。可沒過多久,大夫說:“告訴你一個好消息,你不是腸癌。”
尹書起(年近70的退休科研人員):我老伴因心臟病在一家三級甲等醫院住院治療,一共住了15天,結賬時的數據真可謂五花八門:第一次收費是3.06萬,次日查賬變成2.5萬。血糖應是早晚各查一次,可8天查了75次,問護士,答,“是大夫安排的,給你退款不就得了”。用藥壓寧定,大病統籌辦公室查的是15天使了97只50m g的,而查賬組查得的是199只25m g的,如此懸殊,到底是多少?我的要求只有一個:要清單,可爲了這張清單我跑了3年零1個月,院方有五六位院長,但誰也不肯出面。無奈,這個馬拉松還要跑下去。
張瑞熙(退休新聞工作者):我老伴脖子上長了一個包,被診斷爲淋巴結核,用藥兩個月不見效,包越長越大,後做了一個簡單的B超,發現脾上已有了癌病變,中晚期。其實他得的病並非複雜的疑難病,卻由於誤診喪失了最佳治療期。正在這時兒子摔了一跤,在牙錯位的情況下醫生卻堅持給他洗牙,以至今日無法復位。
原因:沒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縱然是世界上最好的醫療設備也會用歪
王北京(北京大學第一醫院紀委書記):醫患矛盾可以從三個方面分析:一方面醫務人員缺乏服務意識態度不令人滿意,醫療質量存在缺陷,加之病人的法律意識在增強,而醫務人員卻相對弱化,這種不平衡導致雙方權利與義務發生過多不應有的衝突;另一方面病人或家屬對治療效果抱有不正確的認識,期望值太高,病人對國家醫藥衛生政策的有些調整不適應;第三方面與公安機關對醫院的安全狀況重視不夠等社會因素有關。
於宗河(中華醫院管理學會副會長):醫患矛盾的焦點實際上就是錢的問題,國家需要減少醫療費用,病人想少花錢看好病,而醫院的生存發展、醫務人員的收入90%以上靠醫院自己的收入。當前80%-90%的患者看病仍需自費,醫患之間缺乏緩衝地帶,一旦生病負擔就很重,成爲醫患矛盾加劇的重要因素。
郭曉紅:據統計,世界上許多發達國家的誤診率也是比較高的,看過一個統計大約是30%。其實出現這種情況是可以理解的,關鍵是要尊重患者。記得作家畢淑敏的小說中有這樣一個情節:醫學院老師帶領學生上解剖課時,先要向遺體默哀致敬,老師說,不管他生前是英雄還是罪犯,是富翁還是乞丐,現在他的遺體爲教學服務,我們就應該尊重他。一具遺體尚且得到如此禮遇,何況有權利要求健康的活人。
某中學退休校長:醫患矛盾中的主要方面在醫生,許多問題都是由於醫生的職業道德水平低所致。我們做老師的常說這樣一句話:愛自己的孩子是人,愛別人的孩子是神。醫生也一樣,如果把病人都當成自己的親人,那麼他就是神。教育界經常探討這樣一個問題,你把工作當成事業還是當作一種謀生手段?醫生也要回答這個問題,因爲認真負責,一個瀕臨死亡的人被你從死亡線上拉回來,你的事業是何等的神聖。大家親歷的那些事例都是因爲技術水平不高設備不好嗎?絕對不是。沒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縱然是世界上最好的醫療設備也會用歪。因此,呼籲醫務界應下大力氣提高醫生的職業道德水平。
對策:醫患要相互尊重,醫生尤其應加強自律。同時,讓所有的醫院進入市場接受大浪淘沙般的洗禮
王北京:最重要的是醫院和醫務人員應當加強自律,醫院應當依法治院,醫務人員應當依法執業,遵守職業道德,尊重並維護病人的合法權益,向他們提供可信賴的醫療服務。
姚寬寶(湖南省衛生廳醫政處副處長):醫療糾紛的誘因80%以上不是醫療技術、質量方面的問題,而是服務不到位,說話態度不好引起的。醫院需要引入新的服務理念,通過良好的服務融洽醫患關係。
某退休老師:教育部準備出臺一個有關學生在校受傷害的相關條例,其中規定,學生在校出事,責任都在學校和老師。學生與學校、患者與醫院,這之間的關係是相似的,衛生部門不妨也制訂這樣一個條例,明確責任與權利,使醫患關係走入良性循環。同時,下大力氣提高醫生的職業道德水平,讓所有的醫院進入市場,大浪淘沙。今年北京市私立學校因爲生源不足已倒閉關門18所,我想,醫院面臨同樣的危機。
殷毅(離休新聞工作者):從根本上杜絕醫療事故的發生,要改革我們的醫學教育體制。過去的醫學院畢業生閉着眼睛摸一塊人骨就知道是哪個部位的,現在的畢業生睜眼戴眼鏡都未必能認得出。爲此建議醫學院的學制延長至7-8年。
黃德嘉(華西醫科大學一附院副院長):醫院要加強與媒體的溝通,通過宣傳,讓社會了解醫療服務的特殊性、高風險性,增進廣大羣衆對醫院的瞭解。
唐偉鬆(北京協和醫院外科主任):要提倡醫患相互尊重。例如,病人對治療方案有知情權,醫生要尊重患者的個人權利,在制訂治療方案時要與病人及家屬協商,同時患者及家屬也要尊重醫務人員。現在尊重不夠,特別是護士遭辱罵、受到性騷擾的事經常發生。
吳肖葉(江西省肺科醫院院長):要儘快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35條規定:“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嚴重不負責任”如何界定?需要作出明確的司法解釋,否則醫務人員動輒就可能被推上刑事審判庭。
胡全瑜(退休幹部):我的就醫經驗或許能給大家提個醒兒:對自己的病要有個瞭解,不要百分百聽醫院的。我曾經低血鉀高血壓,血壓220/120,總也降不下來。住院時一個大夫要給我抽血化驗血鉀,我的目的是想弄清楚原因,而不是反覆地查血鉀,我堅持不抽,得罪了大夫,他不管了。另一位大夫對我的病情感興趣,建議我去一家大醫院檢查,經會診,我得的是腎上腺瘤,手術順利,血鉀血壓全正常了。我十分慶幸自己沒有聽第一位大夫的話,否則我這一輩子就是高血壓了。手術時,大夫要用腹腔鏡,我到處諮詢後瞭解到腹腔鏡當時正處於試驗階段,我編了個還算過得去的理由,大夫同意了不用它。結果表明,我的選擇是正確的,許多用了的都受了二茬兒罪。 (陳君 範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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