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黨委書記王養田一句傷人的“玩笑”當衆脫口而出,縣物資局副局長楊某事後不依不饒質問責罵,從而引發了一場僱兇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慘痛血案。6月22日,河南省鹿邑縣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一審判處王養田有期徒刑6年,參與犯罪的王守山、張佔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和4年。王養田、王守山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於日前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王養田在基層領導崗位上工作了20年,多次受到省、地有關部門的表彰,被推薦爲全縣4個比較優秀的年輕幹部之一。縣物資局副局長楊某與王養田是同學,比王高兩屆。王與楊也算好友。
1999年9月2日,王養田到公安局南邊的小地攤上吃早飯,正遇上縣裏的幾位領導,楊某和縣財政局張副局長也在。熟人打過招呼,各自落座吃飯。飯後,張副局長照小城不成文的風俗,將另外幾個人的飯錢都付清。等王、楊兩人爭着要付賬時,老闆已接過了張的錢。
接受賜與總沒有向外付出時慷慨有度。楊首先打破了沉默,問王養田:“剛纔給你打飯錢的是誰?”王養田道:“是縣財政局的副局長。”楊大大咧咧地道:“你不得了啊,吃了飯還有人給你付錢。”王與楊隨便慣了,也回敬道:“吃飯不打飯錢,好些(飯)場兒吃飯都可以不打飯錢,今天(早飯)是張局長打,如果說是今天中午或晚上(假)裝着去飯店找人,碰見熟人,吃飯也可以不打錢。”楊有個習慣,碰到熟人喝酒經不住人家幾讓,也就坐下來。這本來沒什麼,但經過王這麼一刻意形容,衆人都覺得好笑。大家都瞅着楊樂。楊臉猛然一紅,覺得有點掛不住。但自思王說的是笑話,也不好發作的。
楊一上午心裏都是亂七八糟,王養田的話語在他耳邊纏繞,縣裏幾位領導的笑聲一遍遍在腦海裏炸響。受了這樣的輕慢,以後自己還咋在小小的縣城裏做人?好不容易捱到了中午下班時間,他回到家裏喝起了悶酒。酒往上撞,只覺得千般屈辱、萬般惱怒要向誰發泄了心裏纔好受。他抓起電話,撥通了王養田的手機。
王養田和鄉里的幹部正陪同縣裏的領導在現場辦公。手機響了,王打開手機,放在耳邊,楊的聲音像炸雷一般傳了出來:“媽的個×,你爲啥說我吃飯不打飯錢?”王一聽他說話語無倫次,知他喝多了,就道:“你喝多了,今天早晨咋能是說你哩?我是說個笑話。你咋能這樣說,你喝多了,休息吧。”王偷眼一瞥,見幹部們都默默地聽他通話,手機聲音這麼大興許其他人也聽到了。他強抑不快,重新與幹部們討論問題。楊對王的辯解不滿意,又氣憤地撥通了電話。王隨手打開手機,一聽又是楊在氣憤地罵,他失態地罵了一句:“你混蛋!”楊也在電話裏回罵。王氣得臉色鐵青,狠狠地關了手機。
楊罵了王,心裏的氣出了,覺得好受多了。王卻心裏憋得難受。
夜深人靜,王養田思前想後,越想越氣。一位堂堂的書記被人罵成這樣,而且是全鄉主要領導陪同縣裏領導現場辦公時被罵,如果不挽回影響,以後誰還看得起,還咋領導工作?他決心要殺殺楊的傲氣。王養田給自己的一位遠房親戚王守山打電話,要求王守山找人“辦辦楊的難看”。
王守山找到了一個叫海濤的朋友,要求海濤找幾個人教訓教訓楊某。海濤糾集黎明、寶丰、攀峯、寶磊等人去楊某的住處附近的吊橋處等候楊某,兩次均因沒見到楊某無功而返。
1999年9月19日晚七時許,海濤再次帶黎明、攀峯、寶丰、亞峯、戰峯、朱高、寶磊、登科等人來到吊橋處。亞峯先到楊家探聽虛實,回來言道楊還沒回家。過了兩三分鐘楊坐人力三輪車出現了,黎明等人道:“就是他。”幾人一擁而上,寶磊跑過去就地撿起兩塊磚頭,一磚砸在楊頭部,一磚沒砸中。楊“哎呀”一聲,頭暈眼花。朱高、戰峯、登科、亞峯跑過去將楊搬倒,朱高撿起兩塊磚頭,一磚砸在楊的面部,一磚砸在背部,戰峯、黎明也撿起磚頭砸了楊某,攀峯等人對楊連砸帶跺一陣後逃竄。楊某早被打倒在地。
楊妻在家聽得動靜,趕忙出門,見楊躺在門外地上,滿面是血,昏了過去。在鄰居的幫助下,楊妻將楊送往醫院,然後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事後,海濤給王守山說事辦了,王守山也給王養田回了話。
楊某傷得可是不輕,昏迷了6天后才慢慢醒過來。經法醫鑑定,結論爲重傷。經治療後仍遺留右側肢體不全癱,生活不能自理,勞動能力屬部分喪失,評爲七級傷殘。
1999年11月13日,公安局抓獲了海濤。海濤交代傷害楊某系王守山指使。偵查人員立即前往抓捕。王守山正出車在外,聞得此消息後給單位領導留下一封信,棄車外逃。王守山流浪一年後走投無路,只好到公安局投案自首。由此,帶出了幕後指使者王養田。
鹿邑縣法院經審理,以故意傷害罪依法判處王養田有期徒刑6年,王守山有期徒刑5年。其餘涉案人員也在此次或此前審判中先後被判處了有期徒刑3至10年。並賠償楊某經濟損失14萬元(含殘疾慰撫金)。王養田、王守山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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