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書記與老總是船與舵的關係,然而洪山區某公司支部書記彭某因與總經理劉某不和,拒絕上班,在得知將按下崗處理後,彭某竟敲詐劉某40萬。“窩裏鬥”竟演繹成了犯罪。
昨日,洪山區檢察院將彭某批准逮捕。
今年年初,彭某在得知自己因拒絕上班,總經理劉某欲以下崗處理時,內心極不平衡,此後他暗地收集了本單位一些財務報表及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複印件。今年8月底,彭某打電話將劉某約出後,拿出這些複印件以“掌握”了劉某涉嫌經濟犯罪的證據相要挾向其勒索現金40餘萬元。
經討價還價,劉某當場同意付40萬元。9月11日上午,彭某再次打電話給劉某,以“報案”相威脅讓劉付款,劉某經過一番思想鬥爭後決定向警方報案。
當日下午2時許,劉某攜款40萬元到彭某指定的地點將40萬元現金交給了彭某,正當彭某滿心歡喜地欲滿載而離時,被布控守候的公安人員人贓俱獲。(餘皓 姜小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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