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天陪妻子,三天陪二奶,鄭州市民貴某炮製的這一奇異家庭生活制度,竟然使得丈夫、妻子、二奶共同生活兩年多。昨日,管城區法院以重婚罪判處貴某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判處第三者程某拘役4個月。同時,解除貴程二人非法同居關係。
1997年夏天,年近四十的貴某在鄭州與來自江蘇省沛市的程某相識,手中小有積蓄、出手闊綽的貴某一下吸引了程某的注意。而貴某也對年輕漂亮的程某一見傾心。沒多久,兩人便開始同居。1998年程某明知貴某已有妻子,還是搬到了貴某那三室兩廳的大房子裏,並與貴某的妻子各用一間臥室。爲了避免兩位夫人爭風吃醋,貴某專門制定了家庭生活制度,每週一至週四,貴某與妻子住在一起,剩下的時間則住進程某的屋子裏。
在此期間,每次外出,程某與貴某便都夫妻相稱。爲了討得程某的歡心,貴某專門與程某拍攝了婚紗照掛在家中。二人還帶着婚紗照到程某的老家遍請親朋好友。在貴某的巧妙周旋下,妻子與二奶同居家中的怪事,竟然在貴家維持了兩年多。最近,貴妻與程某因小事吵架,貴妻怒氣難消,便向司法機關告發了家中的荒唐事。昨日,管城法院審理此案後,認爲貴某已有配偶,而程某明知貴某有配偶,二人仍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其行爲已構成重婚罪。(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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