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既要加強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又要加大改革力度;既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又要通過建立機制來保障。
加快機構改革,提高辦事效率,是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客觀要求。現在,中央和國家機關的機構改革力度較大,但一些地方和基層機構改革的步伐還較慢,往往只聽喊聲響,不見行動。人浮於事、效率低下的狀況,還沒有得到根本改變。而人浮於事、效率低下又必然會影響黨羣關係、幹羣關係,加重羣衆負擔,導致羣衆不滿。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加快機構改革是加強和改進作風建設的重要條件,沒有機構改革,就不會有作風的根本好轉。
加快乾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重要保證。用什麼樣的作風選人和選什麼樣的人,是倡導什麼樣的作風的決定因素之一。倘若選人的人不是任人唯賢而是任人唯親,不是公道正派而是拉關係徇私情,不是注重羣衆公認而是注重跟領導者的個人關係,不是注重勤政實績而是喜歡吹吹拍拍,那麼,所被選用的人無疑將會把密切聯繫羣衆變成“密切聯繫領導”。如果這樣的人多起來,就會給黨的作風建設帶來巨大的隱患。
加快乾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關鍵,就是要確保“四化”和德才兼備原則的貫徹實施。革命化是前提,知識化、專業化是基礎。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條件下,我們的領導幹部不僅要有執政意識,更要有執政能力。否則,面對各種新情況和新問題,還是在那裏照搬本本,照抄文件,出口客裏空,滿嘴大戰略,沒有創新能力,不能幫羣衆解決問題,這樣的領導幹部即使熱情再高,也不受羣衆歡迎。因而,也就不能從根本上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
加大改革力度重在建立一套機制,靠機制來促進和推動幹部作風的轉變。實踐已經證明,有什麼樣的機制就有什麼樣的作風,而且機制對轉變作風的作用要比人爲地強調更有效、更持久。既然我們要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既然依法治國是基本的治國方略,那麼,以法律爲基礎,建立一系列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機制,就成了長期執政和轉變作風的內在要求。
就當前來說,尤其需要從與幹部作風問題密切相關的機制入手,比如,建立民主決策機制,變領導說了算爲保障羣衆的“參與權”;建立公開監督機制,變暗箱操作爲陽光作業,讓羣衆明白,使幹部清白;建立溝通交流機制,變“閉門造車”爲開門辦事,做到羣衆有呼聲,領導有迴應,在此基礎上,逐步使作風建設規範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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