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一位參加了幾十年革命的老人,從槍林彈雨中走了出來,本可安享晚年,卻舉刀砍死了自己的兒子,這位父親如何下得了如此“狠心”呢?悲劇的背後,是兩位老人對魔鬼般的兒子十幾年的忍氣吞聲、十幾年的逆來順受,越發委屈了自己,越發驕縱了兒子。鄰居認爲惠老漢的舉動是“爲民除害”,然而法律是鐵面無私的,惠老漢無權代替法律行事,其故意殺人罪名仍然成立。縱觀這場悲劇,死者爲何如此頑劣?從惠老漢的述說中似乎可以看出一點端倪:“因爲是幺兒嘛,所以他媽常寵着他,從沒讓他吃點虧……”這對今天的家長如何教育孩子也有不少的警示!
2001年6月14日下午4時左右,73歲的離休老幹部惠世全手持菜刀和門球棒將自己37歲的小兒子惠力殺死在家中。案發後,260名鄰居聯名上書執法機關,總結了死者的“四大惡行”,強烈請求對惠世全免予刑事處分。7月6日,惠世全被取保候審。
見到惠世全之前,記者先目睹了案發後公安機關現場取證的照片,那些肉糊糊、紅豔豔的圖片竟然讓見慣各類現場的記者也觸目驚心,隨後便是脊樑骨發涼、嘔吐不止。據說,圖片上滿身血痕、全身污穢的死者生前是個挺帥氣的小夥子。俗話說:“虎毒不食子。”不知這是一個怎樣“心狠手辣”的父親,對親生兒子竟下得如此“毒手”?
■父親:
誰願意殺死自己的兒子?
9月26日下午,天空“遊蕩”着一抹秋陽,這在成都的秋日是少見的,記者來到位於成都市區的某棉紡織廠宿舍——惠世全的住處。聽說記者來訪41,鄰居們頓時圍了個裏三層、外三層,爭搶說着死者的過錯。這時,有個身高1.7米多點,頭髮灰白、身板硬朗的老人分開人羣走到記者面前:“隨便聊聊可以,其他的不說了!”記者默默地跟在他身後上樓,一個顴骨凸現、眼眶深凹的老太婆跟在最後,她是死者的母親韓峯。據鄰居說,她已經被死者折磨得神志不清,說話已經有些顛三倒四了!
惠世全一直對殺死兒子的事閉口不談,卻捧了好幾枚戰爭時期的勳功章出來,看得出,其實他內心正恐懼着法律的嚴懲。從他的講述中記者得知:惠世全生於陝西省清澗縣,12歲參加革命,1950年隨部隊南下,後退伍留在重慶。1989年,他作爲成都市糧食局的幹部離休。談話間,那個瘦弱的阿婆——惠世全的妻子韓峯幾次提到打死兒子,話剛出口就被一旁的老伴兒粗聲打斷:“你曉得啥子?!死都死了,不說!”
“大爺,你肯定也傷心!畢竟他是你親生兒子啊!”聽記者如此說,惠世全拿着茶杯的手顫抖起來。他起身爲記者續了一次茶水,回來時眼窩處有明顯的淚痕。
“我當然心痛了!我爲啥不心痛哩?誰願意殺死自己的兒子呢?我不殺他咋辦?以前還只是打我們、罵我們,現在他要炸宿舍,炸廠子,還要去炸派出所,他不死我們都得死!”
惠世全撩起袖子和褲管,露出了手腕和膝蓋處明顯的疤痕。
“都是他用刀子砍的。十幾歲就開始喝酒、抽菸,交女朋友!沒錢就伸手要,不給就打人、砸東西,刀子拍得啪啪響。我12歲當兵,槍林彈雨沒被敵人打傷過,老了倒好,成了被兒子打的對象,還常受傷。”
此時,韓峯的臉上突然出現一股恐懼的神色,撩起衣服的一邊捂住頭說:“他把我趕出去,不讓我在家睡覺,我就坐在樓梯上,天天晚上坐,好冷好冷,我就這樣把頭捂着。”韓峯說着,把頭捂得更緊了些。
“你看嘛,他對他媽都常這樣,我這六七十歲的人了,不敢在家住,就去睡辦公室,我在辦公室裏睡了半年沒敢回家。他媽也不敢去鄰居和親戚家住,住到哪家他就要提刀子去砍別人,他就是個橫種!”
“二十年了,都這樣。給他找兩份工作,可沒幾天就被人家單位除名啦!爲啥?天天喝酒、打架、曠工遲到,又不聽批評教育,誰敢用他?沒有工作就在外面亂混,狐朋狗友多得很,天天上門來吃喝,來的人都不認識。吃喝誰出錢?還不是我們老兩口,他又沒有工作,沒有收入,不給他買東西招待,他又要打人,每次來幾個、十幾個都坐在客廳等吃,吃完了拍拍屁股就走,謝都不說一聲,還要我們收拾。”
“你說他三十好幾爲啥不結婚?鬼才曉得哩,女娃兒要了十幾個哩,就住到我家。我們還得伺候老人一樣伺候着,什麼也別說,什麼也別讓她做,要不然讓他知道了,又只有捱打喲!我養他還要養外人,你說我氣能順嗎?”
惠世全越說越激動,韓峯拉着記者參觀屋子。
兩室兩廳的屋子,陳設十分簡陋。一張沙發,一臺彩電,兩把椅子和一張桌子便是客廳的全部家當。屋角的冰箱上、門上、桌子腿上全是刀砍的痕跡,過道的門上更是刀痕遍佈,只塗了白灰的牆壁一角,尚有零星幾點血跡,廚房裏,一撂大小號不一的搪瓷碗撂在竈臺上。韓峯從陽臺的一角找出一把鏽跡斑斑的菜刀,隱約可見暗紅的血痕。
“看嘛,他就是常用這把刀砍我的。他經常就是這樣,先喝酒,後發瘋。他知道爲啥家裏都是搪瓷碗?那是因爲搪瓷碗摔不壞。”
“我有十幾年沒有回過陝西老家了,我愛人也是陝西的。本來我是打算今年6月20多號回家鄉看看,現在看來這輩子也許沒有機會了!”
惠世全哽咽了,過了幾分鐘,他的目光又落在那把刀上,聲音顯得有些恍忽起來。
“那天是6月14日,頭天晚上他就和那個姓李的女人吵架,這個女的跟他好了一年了吧,聽說她是離過婚的,還有個娃兒,不過我沒見過。她就住到我們家了,我也不曉得他們鬧什麼,反正天剛亮,那個女的就拿起了自己的東西走了。之後,他又喝酒,上午大女兒來了,吃了中飯去趕着上班,又走了。不知爲啥,我的心裏老慌慌的,總覺得要出事。我把這感覺跟他媽說了,他媽便菜也沒出去買,在家呆着。下午快到四點鐘,他在客廳還在喝,把電視聲開得特別響。我心裏特別慌,就躺在牀上,想休息一下。這時,他就進來讓我幫他給大女兒打電話。我說,你大姐才走,要打你自己打。他不聽,說我不打電話他就去死。我叫他去跳沙河(成都的一條河名稱)。他說你不知道我會游泳淹不死得嘛。我開始生氣了,叫他不要吵,要不我走了。他愣了一下,叫我不要走。然後搖搖晃晃地出去了,一會兒就從他的臥室拿着菜刀進屋,對着躺在牀上的我就要砍。”
“他媽本來是對着門口坐着,一看嚇壞了。就去搶刀,但沒搶下來,他媽跪在地上求他,但沒用。他舉刀就砍到我腰上。我雙腿用力一蹬,結果把他蹬趴倒在牀邊上,刀也掉了。可能摔下時,他咬到了舌頭,血噴了一牀單。我也不知怎麼回事,拿起刀對着他脖子就是一刀,因爲用的是刀背,所以沒有出血。他從牀上爬起來,想走。我知道他房間還有刀,我們家的菜刀常被他藏起來。我想他可能又是去找刀殺我,便拿起臥室門後的門球棒,朝他太陽穴猛擊一棒。我離休後常打門球,這一棒下去他就倒了。我當時已經不知怎麼回事了,就想不是他死就是我死。當時他媽已不見了,後來我才知道,她是到廠保衛科報案去了……”
“我把他的屍體從過道拖到他房間裏。之所以這樣,是因爲我想到他倒在過道里不好走路。剛在沙發上坐下,警察就來了……”
惠世全的臉上既沒有悔色,聲音也平靜了許多。
“他小的時候個性就強,常欺負姐姐們。那時是他媽帶着他,我在外地工作。因爲是幺(最小的)兒嘛,所以他媽常寵着他,從沒讓他吃點虧,結果成績稀孬,讀了初中就完了。後來就在社會上混嘛。到雲南去幫人販毒,後來被公安機關抓住,判了刑的。出來也沒變。1993年,他和一個女娃兒分手,結果別人找了一羣人來報復,他不在家,那羣人衝到我家又打又砸又搶;有一次把他堵在家打個半死,最後還賠了兩千塊給別人才了事。他耍的女朋友,沒有一個沒有同居,沒有一個沒報復過他的!到外頭打架,總是被打傷。自己的兒子,你說我能不心疼嗎?只有拿錢給他醫嘛,好了又和那幫人混到一起了!本來我和他媽是想搬出去住的,但現在外面的房子挺貴的,我們哪裏還拿得出那麼多錢?再說,他沒有吃的、用的,最後還不是要找我們……”
“死的前一個月,要我拿錢給他,他說鄰居們罵了他,廠裏開除了他,派出所關過他,他要買炸藥,把這些地方都炸了。他是說得到做得到的。我沒給錢,就打了我一頓,全身都打腫了。”
惠世全的臉上突然有了一絲恐懼。
“我們給家委會、派出所都反映了,可都是家務事,別人也管不了那麼多。鄰居們見了他也繞道走,躲都來不及,誰還敢惹他啊?!其實我曉得,人家怕他還有一個原因,他肯定是黑社會的。他死了這麼久,還常有人打電話叫他老大,找他出去。你看到我家的防盜門了吧?以前沒有,他死了我才裝的,怕有人找我們報復……”
說到最後,惠世全起身朝門口望了望,好像真的有人會破門而入。
“以前一天到晚屋裏鬧嚷嚷的,現在好了,清靜了,每天就我和他媽……”
惠世全盯着沒有裝修的地板沉默半晌,接着又說:“事情這個樣子了,法律該咋辦我都接受!”又過了一會兒:“現在幾個孩子週末都來我家,以前他們都不敢來……”
記者默默地看着這個頭髮花白的老人,他聲音洪亮,思維清晰,雖然很是堅持自己的觀點,但仍不難看出,這其實是一個豁達、樂觀、善良的老人。當時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心理,可能他自己也說不清。畢竟,一個人在做一件事的時候,有時自己也不知道理由,只是想做就做了。不過從老人最後的陳述中,我們也許可以看出點端倪。
“我都70多歲了,當然捨不得自己的兒子,可是,我這個中年得來的兒子,已經變成我的逆子了。我忍了二十多年了,以爲再忍一下就沒事,可他竟然要殺了鄰居、炸了房子,我革命幾十年,這張老臉往哪裏擱?我殺的不是人,是狼……我氣昏了,只有殺死他了!”
■鄰居:
惠世全屬“正當防衛”,
是“爲民除害”
鄰居們在聯名書上給死者的一生總結了10個字:“抓拿騙吃搶、日嫖夜賭偷。”緊隨其後的是四條大“罪狀”:“對父母非常惡劣、殘忍,經常對鄰居進行騷擾、無事生非、敲詐勒索;道德敗壞,玩弄女性;好逸惡勞、劣跡斑斑。”在鄰居們的眼中,惠世全是個“革命功臣,與人爲善,謙恭和氣的老人。”惠世全把兒子殺了,是“正當防衛”,是“爲民除害”。
住在惠家樓底的張女士提到死者就來氣:“經常在樓上東折騰、西折騰,夜裏弄得大家都睡不着。有一次我在樓下院子裏站着,他扔一把刀下來,順着我的肩滑下去,嚇死人了。”
住惠家對樓的鄰居紀實:經常從陽臺上聽到惠家吵鬧,看到死者對父母拳腳相加。小區開雜貨鋪的鄰居們則爭着說,死者經常強拿東西,從不付帳。死者的姐姐表示:“對弟弟,不管用‘惡棍’還是‘流氓’來形容,一點都不過分!”家委會的老太婆們甚至認爲:死者的存在,純粹就是鬼子進了村,現在他死了,就好比盼來了解放,終於可以安心舒暢過日子了……
■檢察官:
惠世全無權代替法律行事
此案主訴檢察官,成都市成華區檢察院起訴科樑副科長認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死者生前有許多違法行爲,應由司法機關處理。惠世全無權代替法律行事,惠世全故意殺人,其行爲觸犯了相關法律。8月18日,檢察機關以故意殺人罪對惠世全提起公訴。
2001年10月11日,成都市成華區法院以惠世全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劉雲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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