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東區人民法院昨天開庭審理了一起鉅額貸款詐騙案。曾在郵政儲蓄局新開路支局工作過的張某,由於炒股、賭博欠下了40餘萬元的鉅款。情急之下,張某採用僞造存單騙取貸款的“發財”辦法,與在銀行工作過的朋友王某某合謀詐騙了銀行80萬元的鉅額貸款。嚐到甜頭後,兩人又僞造存單意圖詐騙一典當行,但這一次他們沒有得逞,分別被判處了有期徒刑七年。獄中的張某、王某兩人知道還貸期限將至,在獄中坦白交待了曾詐騙銀行的罪行。在昨天的庭審中,兩被告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1999年底至2000年初,張某在本市南開區八里臺立交橋附近購買僞造的中國人民郵政定期儲蓄存單及郵政儲蓄新開路支局專用章、北海里儲蓄所專用章各一枚,並將其中一張存單上填寫戶名爲其朋友王某,金額爲人民幣150萬元五年期定期存單,伺機作案。2000年1月,張某與王某商議用該存單作質押擔保,由王某經手辦理貸款。同年1月12日,天津商業銀行三環支行工作人員對存單的真假進行覈實。按事先約定,王某帶銀行工作人員到新開路郵政支局,張某事先準備好,以該局工作人員的身份接待並出具僞造的證明信,騙取了銀行工作人員的信任。隨後,張某、王某準備了王某某等八人的身份證及名章從銀行騙貸款80萬元,除15萬元用於投資外,其餘用於還債,揮霍。
2000年4月,當他們以同樣的方法詐騙愷豐典當行時,有關工作人員發現其破綻。隨後公安機關將兩人抓獲,以詐騙罪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七年。張某、王某在服刑期間知道貸款即將到期,事情會敗露,便於獄中主動交待了貸款詐騙事實,以求爭取寬大處理。與此同時商業銀行三環支行發現了抵押存單系僞造,遂到河東法院提起了訴訟。
昨天上午11:30分,審判長宣佈審理結束,此案經合議庭評議後,法院將擇日另行宣判。(張旭 邵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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