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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一套兩居室樓房,本人女性,住大間,願將九平方米小間出租給一位有固定工作,爲人誠懇,性格溫和、善良傳統的單身女孩(請中介、異性勿擾)”。看到這樣的租房廣告,您還會相信“時下流行異性合租”之類的童話故事嗎?打開搜房網、首都在線跳蚤市場、免費房源信息網等各大租房網站,在合租中心裏,男的就要男的,女的就要女的,沒有人赤裸裸地宣稱“徵女”什麼的,有的是旗幟鮮明地提出“中介、異性請勿擾”。
在北京有一羣沒有固定居所、隨時準備背起簡單行裝“浪跡天涯”的租房大軍,人稱“飄”一族。這些租房客有的有固定工作,有的是生意人,有的是打工仔,有的是大學生,不管身份如何不同,大家有個共同點:都要租房住。租房客們對一些獵奇人士提倡的異性合租是否認同呢?通過採訪一些經常租房的人士以及瀏覽各大租房網站上的合租信息,記者發現,都市“飄”一族並不認同異性合租這一現象,更沒人直接說出:“我要找個異性一起住。”而且,以前租房廣告裏的“中介請勿擾”,又加進了“異性”兩個字。看來,異性合租並不得寵。
“位於草橋,出租兩室一廳中的一室一廳。願把此房出租給有正當職業的單身女性。本人絕非中介。男性和中介勿擾”。王女士爲何對男士如此冷酷呢?記者打通了她的電話。王女士說,與異性合租太麻煩了,必須三思而行:一是弄清楚他的家庭、工作地址及工作性質,二要具有非凡的透視他人人品的能力,而且要忍受男同胞不講衛生的許多壞習慣,最讓人擔心的是,萬一出點什麼事,到哪兒去討公道,誰又會相信你?和王女士的擔心不同,鄭先生說:“與異性合租房屋,就多了許多約束,每天到了家裏不能大喊大叫,不能吆五喝六地和朋友們狂歡,總要看着女同胞的眼色行事,否則就是沒有修養不尊重女士,所以我堅決不和異性合租,當然,非分之想是更不敢有了。”
有關專家認爲,異性合租是對傳統“男女授受不親”的儒家道德的一個挑戰,有其積極的一面,如果雙方能和睦相處,實現性格互補,無疑是一種更健康的生活方式。但是,異性合租也會帶來一些負面問題,比如說,一旦遭到性騷擾或者性侵害,尋求法律保護就比較困難,住在一個家裏的人,如何界定其行爲的違法性呢?從現行法律來看,在異性合租方面還是個空白點。異性合租,法律沒有明文禁止,而法律上沒有禁止的事往往被認爲是合法的。也許,這是異性合租現象出現的理由,但也是都市“飄”一族冷看異性合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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