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花都市副市長何偉因收受他人禮金和搞不正當男女關係等違紀違法活動,於今年3月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以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元,沒收其退繳贓款110萬元,全部上繳國庫。這是記者昨日下午從廣州市紀委獲悉的。
勤施“恩惠”大肆受賄
1993年6月,花都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屬下花都市寶裕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因發展業務需要,擬在深圳市購買辦公樓。時任花都市副市長兼花都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的何偉,通過深圳市房地產交易所經理冼榮光認識其弟冼宇光(香港榮盛投資公司持牌人)後,雙方進行了多次洽談。1994年初,經何偉批准,寶裕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用521萬港元購買了屬於榮盛投資公司的深圳國貿商業大廈287平方米的房產,並於同年2月至3月,交付購房款人民幣370萬元、港幣90萬元。冼宇光在收到上述房款後,爲了感謝何偉的關照,當月立即在香港送給何偉港幣30萬元,何偉即據爲己有。
1996年8月,經當時兼任花都市西城開發區管委會主任何偉同意,花都市西城區經濟開發總公司以港幣4200萬元的價格將其所持有的花都港第二期碼頭60%的股份轉讓給香港某公司。此後,該公司董事長樑某爲解決碼頭的水、電等問題,多次找何幫忙。爲了感謝何偉,樑某在其公司持有的花都港股份獲利後,於1997年11月在香港送給何偉港幣80萬元,何偉收爲己有,並存入香港國華商業銀行。
逢年過節狂收禮金
1998年2月,花都市糧食局局長駱某爲了得到副市長何偉的賞識和支持,在何偉的辦公室送給何偉現金2萬元;1999年初,駱某又在其辦公室送何現金2萬元;2000年春節前,駱某再次在何辦公室送其現金3萬元。
1998年至2000年春節,何偉先後3次收受了花都市口岸辦負責人楊某送的人民幣3萬元。另外,何偉還先後13次共接受有關人員送給的人民幣現金6.7萬元。
包養情婦近6年
何偉不僅貪財而且好色。1991年,何偉在花都某賓館認識了河南籍女服務員趙某後,兩人經常在一起唱歌跳舞。1995年初,他將趙某調進其主管的花都市西城經濟技術開發總公司工作。同年7月,何偉帶趙到其位於新華路的家看裝修進度,隨後兩人發生了首次不正當的性關係。此後,兩人這種不正當關係一直維持到案發。1999年7月,何偉還送給趙某人民幣10萬元,讓其在廣州市恆福路恆福閣購買住房。
背景資料
何偉,男,1957年11月生,漢族,廣州市花都區人,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1973年參加工作,先後任花都縣芙蓉鎮黨委書記、鎮長,花縣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副主任、香港國都實業公司副總經理,花都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
1993年4月至2000年6月任中共花都市委委員、副市長、花都市第十二屆人大代表,主管過花都市對外經貿、商委系統、外事辦、口岸辦和西城開發區等工作。(時標 穗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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