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物價部門批准,從今年秋季開始,山西在全省35個國家級和15個省級貧困縣試行“一費制”收費辦法。其目的主要是爲了減輕中小學生的上學負擔。
具體做法是:每學期只向學生收取一次費用,除此之外,學校不得再收取其它任何費用。收費標準爲:對已開展電化教育和計算機課程教育的農村中小學最高收費限額是小學每學年每名學生120元,初中每學年每生230元;未開展電化教育和計算機課程教育的農村中小學最高收費限額爲小學每學年每生100元,初中每學年每生210元。
省裏要求,50個貧困縣在不超過上述最高限額的前提下,由價格管理部門主持召開聽證會,經縣人民政府覈定當地的收費標準後,報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備案。有寄宿制的貧困縣中小學在“一費制”外,可對住宿的學生收取住宿費。省裏同時要求,對今年秋季開學已收費的,按覈定後的“一費制”標準多退少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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