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本報記者鄭東紅採寫的寵物婚配報道,感到輕鬆好玩之外,不禁又對狗狗們的主人產生了一種會心的好感。
飼養動物,除了以獲取肉蛋奶和代替人類勞作爲目的以外,其他都可以歸入養寵物的範疇了,這在西方早已是一種文化。特別是狗和馬這兩大類,可以說達到了博大精深的地步,人們在與這些動物相處的過程中,付出了許多的情感與智慧。舊中國積貧積弱,廣大民衆連溫飽都難有保障,哪裏還有心思養寵物?只有經濟文化發展了,人民富裕了,纔有了狗兒與馬兒們的“春天”。
文化是什麼?就是能讓人類的自身力量得以物化和肯定。既然養寵物已是一種文化,那麼小到爲一隻心愛的寵物尋找理想配偶,何嘗不是一種文化追求呢?
想起馮驥才先生的小說《神鞭》,裏邊的主人公傻二在小說的最後練成了神槍手,他說了一句含義深刻的話:“神鞭剪了,神還留着,有這神,嘛新鮮玩意咱都能玩到家,一變,又是絕活。”我想,這裏所說的“神”,其實就是一種文化精神,一種追求完美的文化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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