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 昨天是個普通的日子,但對天一紡織集團退休女工張英來說,卻是一個終生難忘的日子。6年前贏了一場官司,奔波了6年纔拿到賠償款。對這“遲到”的公正,她流下了難以控制的淚水。
1994年4月1日凌晨,張英在路上被一輛飛奔的夏利車撞倒,大腿粉碎性骨折,肋骨折了5根,頭部縫了32針,被定爲8級傷殘。1995年她將肇事單位告上法院,獲賠6萬6千7百元,但被告拒不履行判決。她的治病和生活都受到威脅。就這樣這筆執行款被拖了一年又一年,張英無奈之下向二中院提出執行申請。今年4月二中院執行此案後立即找來肇事單位,肇事單位當場表示每月可以給張英400元,但肇事單位只執行了二個月。執行法官接手此案後,爲暫時解決張英的生活困難,自己先拿出400元錢給了她,中秋節執行法官又拿出1000元工資讓張英先拿着過節,然後帶人找到肇事單位。經過4個月的奔波,昨日,張英終於拿到全部執行款。她哽咽着說,她始終相信法律是嚴肅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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