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早上,以色列旅遊部長澤維遭暗殺後死於醫院,“解放巴勒斯坦人民陣線”承認這是他們爲報復總書記穆斯塔法被以色列“肉體消滅”而採取的行動。穆斯塔法兩個月前被以色列用火箭殺害時,據以色列的說法是因他組織、參與、策劃了多起針對以色列人的暴力行動並造成傷害……
這是巴以暴力衝突1年多來雙方身亡級別最高、也是最典型的一起暴力惡性循環案件。雖然美、英、法三國都對“人陣”的這一行動表示了譴責,但它的嚴重後果不容低估。因爲以色列總理沙龍當晚即召開了內閣緊急會議,並向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發出最後通牒,要求立即將人陣現任總書記艾哈邁德·薩達特,以及所有與此次暗殺事件相關的人員移交以色列處理;以色列國防軍也已向內閣遞交了具體的軍事打擊計劃,極有可能向“人陣”發動規模空前的報復,甚至“全部清除”其主要人員。此外,以色列又重新恢復了剛剛開始不久的解除對巴封鎖。特別值得指出的是以色列於當天下午還禁止阿拉法特使用加沙機場進出,這對於加沙“孤島”一般的巴勒斯坦自治政府而言意味着什麼是不用多言的。據此間收到的消息,“人陣”和以色列的敵對形勢相當緊張。
其實在此之前,由於“9.11事件”的爆發,華盛頓加大了對雙方的壓力,再加上美英均表態同意建立一個獨立的巴勒斯坦國,巴以局勢至少表面上看的確已經有了很大的緩和。儘管沙龍總理態度仍然比較強硬,而且他提出的建立巴勒斯坦國的條件太苛刻,不可能被巴勒斯坦接受,但他畢竟前進了一步,同意接受巴勒斯坦建國的主張,並表示將親自帶隊參加新一輪的巴以談判。本來人們期望借國際反恐怖的契機,也許能帶來巴以走向和解的驚喜。
事件已經發生,再多的惋惜也無用。但是它帶來的教訓卻不能不記取。
巴以問題半個多世紀解決不了,國際社會不能說沒有盡力,也不能說巴以雙方的人全都不願和平。但是往往在人們似乎剛看到一絲曙光和希望時又被破壞掉,除了當事雙方的原因之外,國際社會在處理此事上的不夠公正合理,致使遭到不滿、反對,並被破壞掉,是一個不可迴避的原因。以前所有關於巴以問題的談判和達成的協議均未能得到很好執行;許多國家的努力都沒有成功,美國一家的調停和施壓也不能奏效,這些均表明解決巴以問題的艱難和複雜,同時也說明了以往處理巴以問題確有不周到之處。
巴以問題不是“死結”;即使是“死結”也總有解開的方法。問題就在於如何才能做到“公正”和“合理”。這個問題肯定巴以雙方都有各自的認識和理解。但是參與、處理此事的國家必須首先要有一個統一的認識,然後才能據此對巴以做工作,纔有可能比較公正、合理地去解決它。記者以爲在當前國際反恐怖的大形勢下,也許正是解決巴以問題的最好時機。解決它對於當前國際反恐怖顯然具有很重要的意義。
但要做到真正公正和合理,國際社會至少應在下述問題上達成原則一致:
應該組成一個巴以和阿以都能接受的、被認爲不偏袒某一邊的、賦於絕對權力的臨時國際機構,在聯合國的框架內來調解和處理巴以問題。一旦達成協議,由它來監督落實及具體實施,任何國家無權以任何理由改變或否認。這樣可以避免對美國的偏以嫌疑,和對歐盟的傾巴抱怨。
解決巴以問題的公正合理標準應以聯合國的242、338號決議,及馬德里中東和會的“以土地換和平”原則爲基礎。
以色列應該得到國際社會的承認,擁有合法的國際地位及權利;同樣巴勒斯坦也應當擁有一個主權完整的、自主獨立的國家。國際社會在這一點上應當給雙方以可靠的國際保證。不管是以色列還是巴勒斯坦(包括各自國內的反對派),或者什麼別的國家,目前與此不一致的所有意見和論調都在反對之列。
東耶路撒冷伊斯蘭聖地的主權應當明確屬於整個穆斯林社會,就象當地的猶太教聖地屬於以色列一樣。在此基礎上解決耶城的歸屬問題。
不管其傾向如何,國際社會應該明確表示:所有支持巴勒斯坦的國家,實際上是支持以阿拉法特爲首的巴自治政府,而不是任何其它派別及其組織;所有支持以色列的國家,實際上也是支持“承認巴勒斯坦應當擁有完全獨立和自決國家的”以色列政府,而不是別的反對派。
一切“向前看”,巴以雙方不得翻歷史老賬,對以往的一切也不確定和追究誰是誰非。
記者以爲先解決這些原則,再談判具體內容可能更重要,巴以衝突的解決可能會順暢得多。參與調解和解決巴以問題的國家,不是先埋頭搞什麼方案,再到中東來徵求意見,而是整個國際社會先在這些問題上取得一致,再聯合出面調停介入,並配以國際保證和國際輿論的監督,至少可以避免巴以雙方的“漫天要價”,讓他們比較切合實際地去考慮問題。
中東這個地區“熱點”到了該消失的時候了。巴勒斯坦人民、以色列人民,以及這一地區的人民付出的代價實在太大了。畢生致力於巴勒斯坦事業的阿拉法特已是73歲高齡,老人的願望該實現了。否則他身後的巴勒斯坦局勢、中東地區局勢會變成一副什麼樣子簡直不堪設想。
所有愛好和平的國家和人民都對儘快解決巴以問題抱着殷切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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