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想定了,寧願與三陪女談戀愛,也不願意看見所謂貪官的懺悔錄自白書之類,因爲早已見識過兩起了,如果你要順着他們的邏輯想下去,簡直要把人氣瘋。無奈活該我受氣,一位不相識的人偏偏寄來一本“遠華案查處紀錄”,內中就有原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在獄中寫的《我的悔罪書》,這麼“高級別”的“悔罪書”還是不多見的,看看這位副部級首長長着一副什麼樣的爛下水吧——的確毫無新意,但再一次把我搞煩之餘,我就想耐心地來批註一番李紀周的“悔罪書”。
還好,畢竟是前副部長,他的“悔罪書”條理清楚,意態沉着,不失大人物風範,比起多數的同類應用文那種峻急而哀切,沒有那麼令人生厭。但除此而外,也正是他那有條不紊地“對自己的犯罪進行了認真的反思和剖析,教訓是極其沉痛的”的一二三四,更讓我大生閒氣。在我看來,他那四條,不啻是對人類文明的誣衊。讓我們從頭至尾來忍受一番吧。
“一是長期放鬆政治學習,放鬆思想改造……工作上還是埋頭苦幹的,整天忙於具體業務,很少抽時間認真讀書學習。馬列主義的書不怎麼讀了,有限的學習也只是流於形式……”夠了,你如果跟着他繞來繞去,就上當了。聽他神神祕祕地告訴你,哪怕你“工作上埋頭苦幹”,要是放鬆了“政治學習”和“思想改造”,就可能要像着了魔似的,神不知鬼不覺就會變守國門反走私的公僕爲盜國門保走私的公敵!而廈門遠華案那兩百多官員要不是因爲太忙或別的什麼原因“沒有認真讀書學習”,而是人人天天抱一本書“認真學習”,也就不至於如此了。可事實上,沒有任何跡象表明,那一羣狗官是先廢了學習制度纔開始瘋狂的。如果照李紀周給我們“下的套”推算,不僅地球上那些跟我們學習制度不一樣,至少不會每週拿出固定的公務時間關門學習的公務員,還有我們國家九億每天都在“工作上還是埋頭苦幹的”而無從“認真讀書學習”的農民,通通是壞人或潛在的壞人——這不是對人類政治文明的誣衊嗎?
“二是過多地與商人老闆攪在一起……作爲黨的一名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整天和商人老闆,特別是那些懷着不可告人目的的不法商人在一起,他們千方百計、不擇手段地向你進攻,一不小心就會掉進他們的泥坑之中。”這話也等於是在罵人,這是對人類商業文明的誣衊。在我們這裏,商人老闆怎麼竟是害人的魔鬼,官員的剋星?怎麼我們看見外國官員到我國來訪,往往帶着“魔鬼”來考查和開拓市場?他們就不怕掉進“泥坑”之中?如果存在通過使官員“掉進泥坑”的辦法安全地獲得更大利益的制度設計,能要求商人“不擇”這樣的手段?那麼還要立法公安司法制度幹什麼,還供養着層層公務員幹什麼?
“三是沒有管好自己的親屬……黨中央早就發佈了黨和國家領導幹部嚴格自律的規定,要求領導幹部一定要管好自己的親屬和身邊的工作人員,但我沒這樣做,以至害了親屬,害了我自己。”李紀周對他的親屬的“害”,在“悔罪書”中只有一條,就是“女兒在美國生活遇到困難”,從賴昌星那裏收了50萬美元。但我覺得李紀周對自己的親屬實在管得太好了,因爲領導的親屬原本也是歸法律管的,而現代法律不搞株連。如果親屬在你並不知曉的情況下,打着你的牌子就能大收其錢,那沒你的事!如果她們因此犯了法,倒可以說是社會害了她們。你看布什的女兒就沒有這種危險,不光沒有商人給她送錢,警察也“不懂事”,沒到成年喝點酒都要受罰。
“四是爲情所動,因情害己。”這是對人類高貴情感的褻瀆!誰要求你不“爲情所動”?原來,事情不是“情事”:他的情婦李??(材料中爲?BR>諱名)“亂用職權,干預下面辦案,最後造成樑耀華的‘新英豪公司’走私得逞”。假如萊溫斯基“干預下面辦案”,克林頓該當何罪?這個假設是不成立的,因爲克林頓沒有給情婦弄權。所以,他把人家的裙子都弄髒了,總統還是照當;所以,李副部長多不多情關我們鳥事。而事實上,在我們的特色下,你那情婦“干預”了“下面”辦案(“悔過書”中沒有“悔”及幫情婦弄權),還是一樁情事嗎?
聽明白了嗎?當一名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是一個多麼艱難的、高風險的職業:“放鬆學習”了,“與商人老闆在一起”了,老婆“沒看住”,“女兒到美國去”了,“爲情所動”了,都可能“玩兒完”啊!如此難能,必定可貴,我們還不給他們一個委屈獎嗎?
這些壞人,至死都不肯說半句實話,化作肥料都不肯沃田。他們是不會說人話,只會說鬼話了。而我們有些人也往往跟着他們學舌,爲那些十惡不赦的壞官蓋棺論定時,使用的也無非是同樣的口徑:“放鬆了學習”啦,“沒經受住金錢的誘惑”啦,“沒管好自己的子女”啦,“栽到女人身上”啦……彷彿大家在做對口練習似的,都不說他們得以爲所欲爲的根本原因所在,到底是誰在騙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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