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親兄弟經過近20年的艱苦創業,從一無所有的農民搖身變成了資產過千萬的富翁,最後兄弟不和要分家產,卻引發了連場訴訟,自1996年打第一場官司到現在一直打到高級人民法院,歷時5年……
兄弟齊心外出創業
這對兄弟哥哥叫馮超林,弟弟叫馮超瑞,陽江市人,這兩兄弟還有一個哥哥,但早已經分家獨立生活。據弟弟馮超瑞向記者介紹,他1974年高中畢業後在小學當民辦教師,哥哥於1976年外出“搞副業”,組織勞工爲別人採石,馮超瑞則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組織勞工的手續和組織勞工。1981年3月馮超瑞辭掉工作到東莞和哥哥一起經營石場炸石工程,因爲沒人開車,於是馮超瑞去學習開車,直到後來回到東莞與哥哥繼續一起承包工程。在承包工程時,大部分是哥哥馮超林主外,馮超瑞主內,有時候也由馮超瑞去簽定合同,馮超瑞認爲,這是典型的家庭創業,哥哥比自己大十幾歲,所以理所當然是家長,兩兄弟共同創業而分工不同,正是他們得以成功的基礎。經過十幾年的艱苦奮鬥,到1995年底,兩兄弟的財產累計已經超過2000萬元(包括債權)。這期間,兩兄弟和睦相處,因爲沒分家,用錢都只需在賬上劃,吃穿住行,孩子上學的費用都是用哥倆共同做工程賺的錢。
鷸蚌相爭的5年官司
據瞭解,矛盾出現在1996年1月,馮超瑞準備從賬上拿點錢過春節,可是去拿錢時,哥哥馮超林突然要他籤工資單,說以後都給他發工資,馮超瑞一聽,覺得不對勁:要我籤工資單,我不變成給你打工了嘛。所以馮超瑞不同意在工資單上簽名,慢慢地有了跟哥哥分家的想法,便去找馮超林協商,但是他從最開始提出的要500萬元到後來經親友勸說只要80萬元,哥哥都沒有答應。馮超瑞只好訴至法院,從1996年4月開始,兩兄弟就祖屋、陽江和東莞的房產、共同經營創造的資產打了連場官司。結果法院將房產作了均分,但把馮超瑞認爲是兄弟倆共同經營創造的2000萬資產全部判給了哥哥馮超林。在判決書的答辯中馮超林認爲,弟弟馮超瑞不是自己的合夥人,他與弟弟早在70年代就已各自獨立生活,經濟分開,馮超瑞一直以來都只是他施工隊的一個員工而已,所以無權與自己均分財產。
馮超瑞不服一審法院的判決,認爲一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便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而省高院已經開庭審理,當事人雙方正在等待終審判決。
家境蕭條老母喪命
馮超瑞對記者說,這幾年來的連場訴訟已經使他負債累累,加上以前都是跟哥哥一起做工程賺錢,所有收入都入賬,沒有其他積蓄,所以自從不能再從哥哥那裏支取錢用後,他就身無分文,日常支出、孩子上學、交訴訟費等等都靠向朋友借。在實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去年分別讀高一和初二的兩個兒子都已經輟學。
無意當中,記者提及他們的母親怎麼樣了,馮超瑞神色黯然地說老母親已經於1998年去世了,並且告訴記者,母親的去世其實也是由兄弟相爭引起的。在1995年,八旬老母患上老年癡呆症,當時兄弟倆還和睦,一起照顧老母親,還給她請了個保姆照顧她的起居生活。在1996年兄弟倆發生糾紛後,老人家的處境也更糟了。在1998年的端午節前後,有一天馮超瑞想從母親居住的窗口給她送點食品,但是叫了半天也沒反應,結果倒是被保姆發現了,保姆偷偷地將他們夫婦倆帶進屋內,馮超瑞大驚,原來母親已經被餓得說不出話來!之後馮超瑞便給母親煮點稀飯餵給她喝,又去跟馮超林商量送母親去醫院療養,但是哥哥不同意,自己又沒錢,最後和其他親人一起商量將母親送回老家。可是在回到家後還不過24小時,由於暴雨將祖屋沖塌,老母親死在了這場塌屋事故中。
馮超瑞無奈地對記者說,好端端的一個家庭,就這樣分裂沒落,自己常感到揪心的痛,但是就這樣結束這一切,自己又於心不甘,所以他還是要堅持把官司打到底。(趙峻 何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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