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今天公佈了《北京市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試行辦法》及其實施意見,這項政策的實施有望使北京市近3萬戶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條件得到改善。
記者從今天舉行的北京市廉租住房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獲悉,在北京市推行廉租住房制度的起步階段,廉租住房的對象暫時被限定在城區領取社會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和城鎮優撫對象家庭。目前,北京城區這兩部分家庭約有3萬戶,其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多在7.5平方米以下。
據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長苗樂如介紹,廉租住房對象按人均使用面積1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25元租金補貼的標準獲取配租。在具體實施方式上,以租金補貼爲主,租金減免和實物配租爲輔。其中,實物配租主要針對烈屬、孤老、重殘等特殊家庭,而住房面積達到標準的廉租對象則免交新增租金。實物配租的租金標準由政府按家庭收入5%的標準定價。
北京市廉租住房實行申請、審覈、公告、登記制度。申請家庭先到其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進行資格覈定;區廉租住房管理部門對申請家庭的住房、人口等情況予以覈查,並在其戶口所在地範圍內進行爲期10天的公告;無異議的,由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門進行登記。對已登記備案的家庭,將採取搖號方式配租廉租住房。
苗樂如說,北京市目前正在積極採取措施,籌集廉租住房資金,拓展廉租住房房源,在明年春節之前進行3期公開搖號配租,以使1萬人左右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北京市副市長汪光燾表示,北京城鎮廉租住房制度的實施表明,北京市開始建立面向不同收入家庭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即高收入家庭可直接到市場購、租商品房,中低收入家庭可購買經濟適用房,而最低收入家庭可承租廉租住房。(潘善棠 餘敬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