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某鎮農民陸玉峯,盜用公家電話撥打信息臺,花去電話費1.6萬餘元,加之盜竊價值3000餘元的摩托車,近日,被湖州市城郊法院以盜竊罪判刑5年。
才20歲的陸玉峯在一次偶然機會發現其自家的鑰匙可以開啓村裏辦公室的門,於是就琢磨佔點公家便宜,打幾個私人電話。陸玉峯於2000年10月到2001年3月間,多次竄到村委會,利用晚上無人之際,盜用該村電話,拔打160、169、9500等與臺上的接線小姐閒聊。有時聊得興起,竟從晚上7點聊到次日早晨5點,一次長達10個小時。結果短短几個月,通話次數高達208次,累計通話時間達270多小時,共計話費人民幣1.6萬餘元。當這個不算富裕的村拿到1萬多元的電話費單子時,怎麼也無法相信村裏的電話費竟達這麼多,於是向公安部門報案,陸玉峯的“好事”才敗露。(翁旭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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