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在烏魯木齊公安局瞭解到,還有一個月就滿5歲,隨四川來疆打工父母到烏魯木齊的土家族兒童陽陽,10月20日被兩條大狗活活咬死。
10月20日11:40左右,小陽陽同兩個夥伴花花和秀秀在烏魯木齊市東山區某磚廠附近玩耍,陽陽遠遠看到第二磚廠跟前的一條大溝內有幾棵向日葵,便跑過去想採摘。不料,就在他滿懷欣喜地跑近向日葵時,一條沒有被綁縛的大狗突然撲向小陽陽,並開始撕咬。狗瘋狂 的咬叫聲和陽陽恐怖的哭喊聲又刺激了附近另一條被鐵鏈束縛的大狗,這條大狗掙脫鐵鏈後也瘋狂地撲向可憐的小陽陽……
瘋狂的狗叫聲和陽陽撕心裂肺的哭喊聲立即引來了看守院子的劉承明,她立即上前欲制止。可此時,其中的一條狗已經死死地咬住了陽陽的脖頸。當劉某全力救下了小陽陽時,渾身是血的陽陽已經氣絕身亡。
法醫鑑定,陽陽的致命傷在脖頸,是狗咬傷了頸部動脈,導致窒息死亡。小陽陽至死雙眼還沒有闔上……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目前受害人家屬正在追究民事責任。
據東山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門強隊長介紹,這兩隻肇事犬都是爲看護該磚廠而飼養,可他們沒有依照有關規定進行登記和辦證,而東山區屬重點限制養犬地區。
據瞭解,近年來,隨着人民羣衆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單位內部保衛、科研等活動的需要,烏魯木齊市居民和單位養犬的數量猛增,而一些居民和單位不按有關規定養犬,誘發了大量治安案件和民事糾紛,羣衆對此反映強烈。爲此,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分別於6月1日和8月31日分別頒佈實行了《烏魯木齊市養犬管理規定》及其《實施細則》,規定了養犬者必須盡到的義務,並對烏市劃定了重點和一般限制養犬地區,還規定市公安局是養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機關,負責辦理註冊登記和辦理《養犬證》。
9月3日,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向全市各級公安機關發出通知,要求公安機關和全體民警切實做好各項工作。可是,民警在工作中卻遇到了很大的困難,困難就來自於一些養犬羣衆的不理解。門強大隊長說,《規定》頒佈以後,民警就挨家挨戶地對養犬者進行宣傳,希望他們儘快到公安機關登記、辦證。可是,直到現在,依照《規定》按時辦證、登記的羣衆也還是寥寥無幾。(李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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