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四川電視臺黃金30分報道 近日,達州市查處了一起特大貪污受賄系列窩案,涉案人員達78人,涉案金額540萬元,35名黨員幹部被立案查處,16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而首當其衝的便是人稱“達州第一貪”的達州市原民政局局長鬍叢揚。
羣衆舉報挖出“達州第一貪”
今年初,四川省和達州市兩級紀委先後收到羣衆來信,舉報四川達州市原民政局局長鬍叢揚存在重大經濟問題。根據情況反映,達州市委、市政府決定深挖此案。
2月28日,紀檢幹部進駐民政局展開調查後,發現胡叢揚的左膀右臂優撫科長楊永坤和主任科員吳三建在購買優撫慰問品中隱藏着重大的經濟問題,市紀委決定對楊永坤、吳三建二人實行雙規。
經過幾天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策攻心,楊永坤交代了他在採購慰問品過程中主謀收受賄賂38.8萬元,收受禮金8.87萬元,貪污公款1萬元的違法違紀事實,吳三建也交代了自己的貪污問題,並檢舉了這一系列違法行爲的幕後主謀——胡叢揚。
3月2日,胡叢揚被紀委雙規,但拒不交待問題。3月27日,有關部門掌握了這位局座受賄152萬元的犯罪事實後,胡叢揚被刑事拘留。
第一“產出”鯨吞救濟吃差價
據胡叢揚交代,他常常利用企業術語,把行賄叫做投入,把受賄叫做產出。胡叢揚的產出有四個渠道,首先是利用職權打起了優撫款、救濟金的主意。達州民政局每年有100多萬優撫款、救濟金,要撥發給老紅軍、貧困戶,胡叢揚就琢磨着把發給老紅軍、傷殘軍人的優撫款、救濟金變成實物,以便從中吃差價。
1999年初,胡叢揚把老紅軍、傷殘軍人、五保戶的生活補助金120萬元劃給胡建的皮包公司,胡建低價購買T恤衫,高價賣給民政局,民政局再下發到優撫對象手中,胡叢揚從中牟取暴利,收受賄賂13萬元。
如法炮製,僅僅兩年多的時間,胡叢揚就把黨和政府撥發給老紅軍、貧困戶的400萬元的優撫金、救濟款、救災款變爲軍大衣、T恤、內衣等物品,從中收受胡建現金、存單賄賂11次,共計48萬元。
第二“產出”安置索取好處費
胡叢揚的第二個產出渠道是利用安置退伍軍人的權力,向退伍軍人索賄。去年11月,退伍戰士楊洪爲找個好工作,請胡叢揚吃飯,胡故此而言彼,說他女兒成績差只好去讀職高,現在職高收費太高了,自己家裏又窮,哪有心思去吃飯?當晚,胡叢揚就輕鬆自如地收到這位退伍戰士2萬元。據瞭解,凡是有熟人找他安排,他都要收取一定的好處費,他安排好的單位要5萬元,一般的單位要2萬元。
第三“產出”下撥經費吃回扣
胡叢揚的第三個產出渠道是利用撥優撫金、民政事業經費的權力吃回扣。他在下撥給各縣區民政局的各種經費中公開提出要10%的點子回扣,並限定款到之日起5天內必須把回扣送到他手中。其中,宣漢民政局就比較典型,每一次只要下撥了民政款,宣漢縣民政局的有關人員就要在收到款的第二天或者第三天把他的回扣款送到他手中。
第四“產出”公款購物撈油水
胡叢揚的第四個產出渠道是悄悄買賣。一次,胡未經局裏研究,便悄悄買回一輛走私三菱車。使用半年後,民政局幹部、職工才知道又多了一臺高檔車,而胡叢揚從這臺走私車中受賄4萬元。
今年年初,胡叢揚見局裏再也沒有什麼渠道可以撈油水,便悄悄地把局裏的地皮賣給浙江老闆搞開發,從中收受鉅額賄賂,還是在浙江老闆施工的腳手架立起來以後,局裏職工才發現這片土地再也不屬於自己了。
胡叢揚的官場產出得到了豐厚的回報,短短兩年多胡叢揚利用手中的權力,日進千金,貪污受賄共計152萬元。
墮落之門局裏老子說了算
1998年6月,胡叢揚坐上了達州市民政局局長兼黨組副書記的寶座。走上領導崗位後,胡叢揚便千方百計獨攬大權,拒絕監督,爲他的犯罪走出了危險的第一步。他首先在局裏搞分工,宣佈他管財務、管優撫、管安置、管募辦,3位副局長在12個科室當中只分了5個科室,這5個科室都是所謂的精神文明科,而胡叢揚分管的7個科室都是物質文明科,也就是管錢管物的科。
對於這種違反有關規定、程序,工作權力過於集中的分工,畢竟引起了其他領導的抵制。黨組書記周繼德連續3天召開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在班子內講民主,講集體領導問題,但胡叢揚三言兩語便給否定了,而否定的理由是局長負責制。爲了限制胡叢揚一夥的隨心所欲,1998年9月,民政局黨組制定了貫徹執行地委、黨組意識規則的實施細則,但胡叢揚大筆一揮,刪去了全局民政系統財務收支計劃,此後,黨組又兩度修改細則,但又兩度被否,胡叢揚的理由是:分工屬行政工作,不屬於黨務工作,制度流產了,人們又把希望寄託在省民政廳推行的財務公開上,但是這個財務公開仍被胡叢揚拒之門外。
目前,胡叢揚已被達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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