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認爲:賴債不還是詐騙犯罪 辯方律師:賴債不還是經濟糾紛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昨天上午,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劉盈福鉅額詐騙案如期開庭。劉盈福當庭並不承認自己的行爲屬於詐騙。控辯雙方在庭審後都不約而同地向記者表示,庭審的高潮將出現在今天的法庭辯論,雙方都做了充分準備,將就“劉盈福的賴債不還是經濟糾紛還是詐騙犯罪”展開激烈辯論。
昨天上午9點11分,庭審開始。審判長先詢問了被桂林市檢察院起訴的兩個被告人廣州銀利貿易公司董事長劉盈福和他的辦公室副主任陳小強的一些個人基本情況,然後開始了當天的庭審。
檢察官的詢問主要集中在劉盈福涉嫌詐騙的9300萬元。對檢察官的詢問,劉盈福不時表示異議,作出自己的解釋,其要表達的主要觀點就是他並不是直接騙取了桂林市建行的錢,而純粹是向全春秀的借款;他並不知道這筆鉅款的屬性和來源;他不是賴賬不還,而是想還要還,但是沒有錢,無能爲力。他幾次當庭說,反正我自己是不知道自己有沒有詐騙,有沒有犯罪。辯護律師也圍繞劉盈福的這筆鉅款是借貸糾紛還是劉盈福有意詐騙進行了提問。劉盈福對檢察官、律師、法官提問的回答都思維清楚,只是有些急於表白自己的“清白”,因此有時還沒有問完,他已經開始進行長篇解釋了。對劉盈福的法庭調查持續了2個半小時。
作爲劉盈福的主要助手、年僅29歲的劉盈福的辦公室副主任陳小強也因涉嫌協助劉盈福詐騙而受審。劉盈福以前的賬務、他在經濟往來中的一些合同協議、法律糾紛,陳小強參與了不少。法庭調查主要是圍繞陳小強是否是在知情的情況下協助劉盈福進行了有關的詐騙。但陳小強否認自己知情劉盈福要詐騙,他只是按照劉盈福交代的工作去做。昨天的庭審在下午4點半結束。今天,將由律師舉證。預計法庭辯論將相當激烈。(盧嶸)
■背景資料:
據檢察機關指控,1985年,劉盈福以港商身份來到廣州,成立了廣州銀利貿易公司,至1994年欠下鉅額的債務無法償還。1994年6月,劉任命陳小強(今日與劉一起受審)爲辦公室副主任,接管公司財務。
同年9月,劉盈福經人介紹認識了時任桂林市信利經濟開發公司董事長的全春秀(其1994年6月詐騙得資金2.7億多元,後因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知道全在武漢證券交易中心426席位進行了大量的融資,便以高息爲誘餌,虛構“廣州銀利貿易公司”,謊稱向全春秀借款9300萬元投資廣州市“中國會”飲食娛樂有限公司、花都盈福工業屯、番禺度假村等項目。全春秀分八筆把9300萬元轉入了陳小強提供的賬戶。劉盈福將其中的7200餘萬元用於還債“裝裝樣子”後,“大手筆”捐出和贊助了655萬元換得種種榮譽,再花360多萬元買名車,僅拿1100餘萬元用於投資經營。
另據桂林市人民檢察院查明,1998年,劉盈福和陳小強明知廣州銀利貿易公司負債累累,仍與廣東省肇慶康藍木地板發展公司簽訂了價值6900萬元的供貨合同。其後,陳小強夥同他人從該公司提走了價值46萬多元的一批木地板,劉盈福將銷售後的貨款佔爲己有。 | 被告席上的劉盈福(左)、陳小強(右)(供圖/《南方都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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