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修訂的《煤礦安全規程》(以下簡稱《規程》)日前已在中國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局務會議上審議通過,將於今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中國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今日發出通知,要求確保規定的執行。
通知指出,《規程》是在中國深化煤炭工業管理體制改革,加強煤礦安全監察和行政執法的新形勢下出臺的。《規程》在總結中國煤礦多年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將《煤礦安全規程》、《小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規程》(露天煤礦)合併爲一體,其針對性、操作性更強。
《規程》的貫徹實施必將推動中國煤礦安全生產法制建設的發展,是全面實施《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的有力保障,是查處煤礦安全違法行爲的有力武器,對進一步完善中國煤礦安全監察制度具有重要作用。
通知強調,《規程》是有關法律、法規在煤礦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具體體現,是煤礦生產、建設活動中嚴格安全管理所必須遵守的規則和依據,具有很強的規範性和可操作性。認真貫徹《規程》,對加強管理和監察執法,遏制重特大事故,保護職工安全和健康,保證和促進中國煤礦安全狀況穩定好轉具有重要意義。(閆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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