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包,已經成了顧客進超市時的“習慣”。但記者近日得知,不少顧客對這一“行規”頗有異議,他們認爲存包,其實方便的是商家,麻煩的是顧客。
武漢市的大中型超市一般都有數條存包規矩,首先顧客要將現金、手機等貴重物品隨身攜帶,其次存包處如將顧客的皮包遺失,最高賠償額不會超過200元。而且記者發現,存包處一般只存顧客隨身攜帶的包,對顧客在其他賣場購買的商品卻不予存放。
這些規矩無疑給顧客帶來諸多麻煩。記者在一些超市看到,不少顧客提着一大堆不予寄存的東西在購物區艱辛地採購,購物高峯時,顧客存取包還要排隊。
該寄存的不寄存,不該寄存的卻強行要求寄存。一位顧客氣憤地說:“超市只顧自己的商品不被盜竊,卻全然不顧顧客購物時的百般不便。”
記者還從不少投訴部門瞭解到,超市時常發生存包遺失和錯取等現象。一旦遇到這些問題,顧客往往因爲難以取證,只得自認倒黴。
進超市非得存包不可嗎?據瞭解,家樂福等少數超市並不要求顧客存包入內,生意依然紅火。
有關人士認爲:存包本應是超市爲顧客提供的服務,而不是超市的一種防盜手段。如果超市加強防盜能力,顧客根本用不着存包。(李俊 陸鴻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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