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長及班級委員可以吃整塊的餅乾,小組長只配吃碎餅乾,毫無“職務”的普通同學只能看別人吃而不停地咽口水;班長及班級委員可以時不時得到同學送的漂亮鋼筆或高級水槍,小組長得到的則是橡皮或鉛筆頭,普通同學啥都沒有……這話聽起來很可笑,可它卻真實地發生在福州鼓樓區某中心小學三年級。
據福州日報報道,一個叫小嘉的副班長說:“我這不是受賄,是人家主動要給我的。”“別人爲什麼要給你而不給其他人呢?”她驕傲地說:“因爲我是副班長啊。他想讓我不登記他遲到曠課或上課講話什麼的。”她還透露,班上的正副班長、班組委員及正副旗手共14人都可享受同她一樣的“班長級待遇”。
小嘉的母親王女士是某單位中層幹部,對於女兒的“受賄”行爲,她很困惑。她說:“我是這幾天才發現的。我平常沒給她太多零花錢,她卻今天有一支新筆,明天有一把新尺子,而且嘴裏老是有巧克力、雪餅,一問才知道是同學送的。現在我已禁止她拿同學的東西,要不就讓她回贈東西給同學,總之不能讓她因‘受賄’而忽略了班幹部的職責。”
小嘉說,最常送他們東西的那名同學成績和表現都一般,但“他爸爸是個官,權力挺大的,很多人送東西給他”。記者問:“老師知道你們班幹部‘受賄’嗎?”她搖了搖頭。“這名同學違反紀律時,你們真的不記他?”記者問。她嚴肅地說:“只是偶爾啦,該記還是要記的。”
在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領域頗有建樹的二附小少先隊總輔導員陳磊老師說,孩子天生有一種崇拜班幹部和好同學的心態,愛送他們一些小禮物,這都很正常也可以理解,但送東西是爲了圖私利就不行了。她說,這種行爲在孩子看來,可能並沒我們想像的這麼齷齪,他們的想法很單純,但社會上的不良風氣的確發生在了孩子身上,這值得家長和學校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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