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日本衆議院18日通過了日本自衛隊支援美軍等3項反恐怖軍事行動法案後,日本參議院也於29日通過這3項法案。輿論普遍認爲,這3項法案在國會通過,標誌着日本正式放棄“專守防衛”政策,併爲日本自衛隊開闢海外戰場鋪平了道路。
看一看這3項法案的內容,就不難發現,輿論這種看法不是沒有道理的。3項法案分別是:對付恐怖特別措施法案、自衛隊法修改案和海上保安廳法修改案。其中,對付恐怖特別措施法案規定:日本自衛隊支援美軍等軍事行動的活動範圍包括日本領域、公海及其上空和得到同意的外國領域,沒有戰鬥的和不會發生戰鬥的地區;活動的內容包括向美軍等提供補給和運輸、修理等物資及相關服務,尋找和救助難民;關於同美軍等的合作支援等,在採取相關措施後的20天內,須得到國會的承認;自衛隊員可以在防護自己和其它隊員及其下屬人員的不得已的情況下使用武器。這項法案的法律時效爲兩年,但在實施期間可以延長。
早在1991年,日本就曾向海灣地區派去了自衛隊,但也只是從事醫療、搶救災民、運輸、通信等後方支援活動,活動範圍有限,而對付恐怖特別措施法案大幅度地擴大了自衛隊的活動範圍,開闢了在戰爭期間日本向海外派遣自衛隊的道路。這與日本現行的憲法中規定的“放棄戰爭、不保持軍力、沒有交戰權”等條款不符,因此,法案在審議過程中,遭到日本各界有識之士的強烈反對,一些青年學生和反戰團體的成員一直在國會附近舉行反對日本向海外派遣自衛隊的示威活動。29日,參議院審議該法案時,最大的在野黨民主黨提出了向海外派遣自衛隊須事先得到國會承認的修改案,日本共產黨也提出了向海外派自衛隊有違日本憲法等反對意見,但由於自民黨、公明黨和保守黨議席在國會兩院佔多數,反對意見均被否決。
法案通過後,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發表談話稱,法律的成立,對日本更加積極地對付恐怖活動具有很重要的意義,今後的問題是需要早日落實。據報道,日本政府將於11月1日與美方就日本自衛隊參加支援美軍等軍事行動進行協商;2日,日本執政黨調查團將前往巴基斯坦等地就自衛隊的艦船赴印度洋蔘與支援美軍等軍事行動進行考察。考察過後,日本可能於11月下旬派出包括一艘“宙斯盾”級驅逐艦和一艘補給船在內的艦隊前往印度洋上的迭戈-加西亞島。
據輿論推測,圍繞派兵的具體方案,日本國內的爭論還會持續。事實上,執政黨自民黨前幹事長野中廣務也對派兵問題發表了不同意見。他在28日說,聽說是將爲收集情報而派遣自衛隊船隻,但如果把得到的情報交給美軍的話,就很難說日本未參與戰鬥。對用自衛隊飛機向巴基斯坦運送救援物資一事,野中也強烈質疑。他說,民用飛機的運輸能力是自衛隊飛機的10倍,幹嘛非要用自衛隊的飛機運送?難道這樣做就是爲了日本的利益嗎? (潘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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