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國的統一安排,根據市政府(津政發[2001]69號)《關於在全市開展第二次基本單位普查的通知》要求,現將天津市第二次基本單位普查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天津市第二次基本單位普查工作,按照“全市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區縣分工負責、各單位共同參與”的原則,由市、區(縣)、街(鄉、鎮)及市屬各委、局(總公司)基本單位普查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這次普查的範圍和對象爲我市行政區域內所有企業、事業、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法人單位以及所附屬的農業、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服務業等產業活動單位。普查表式分爲《法人單位基本情況表》和《產業活動單位基本情況表》。普查的內容包括各類單位的基本標識主要屬性、基本狀態和主要總量指標。普查的標準時點確定爲2001年10月31日。
依法進行普查登記是每個單位應盡的義務。各級各類法人單位及其所附屬的產業活動單位,必須嚴格依照普查有關規定,如實、準確地填報普查登記表,任何單位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僞造、篡改普查登記資料,如果發現有上述違法行爲,要依照《統計法》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全市基本單位普查的登記時限爲200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單位要按照全市的統一部署,按時上報普查登記資料。根據“不重不漏”的普查原則,凡至普查標準時點仍未領到普查登記表的單位,應主動與所屬系統主管部門或所在區縣的基本單位普查辦公室取得聯繫,以便能如期進行普查登記。天津市及各區縣基本單位普查辦公室聯繫電話公佈如下:
天津市第二次基本單位普查辦公室27303709
和平區27822462河東區24304614河西區83835907
南開區27585656河北區26351784紅橋區26374568
塘沽區66206234漢沽區25695971大港區25984154
東麗區24394529西青區27936790津南區28391726
北辰區26390022武清區29371807寶坻區29242935
寧河縣25593177靜海縣28943601薊縣29139780
保稅區25760539開發區25201020科技園區87891947
天津市第二次基本單位普查辦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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