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1999年4月,周某的好朋友張某找到他,稱打算與人合夥承包遊船,想讓周某借給他5萬元本錢,並許諾半年之後,連本帶利還給周某6萬元。事隔半年,張某稱手頭正緊,但可以將那自己的房子折價7萬元賣給周某,讓周某再掏1萬元,房子便歸其所有。周某覺得這處獨單地處水上公園附近,要是正常買至少得10多萬,而現在自己實際上只要花6萬元便能拿這個獨單,便同張某談妥以房抵帳,並於年底訂立了買賣協議。在籤協議時,周某發現此房沒有房本,於是向張某詢問原因,張某稱此房產由開發商統一管理,並沒有單獨房本。周某找到該地的鄰居們打聽,得知的確每戶均沒有房本,心裏總算踏實下來,選個吉日喜遷新居。哪曾想住了一年多,突然又冒出個房主來。
公安南開分局八里臺派出所接到報案後,於10月24日將張某抓獲。經審訊,張某如實交待了用租來的房子抵押,騙取朋友周某現金6萬元的犯罪經過。他拿到這筆錢後,根本沒有用於做生意,而是把自己扮成個大老闆,着實瀟灑了一番。而當週某要求還錢時,他腦子一轉,隨機應變將租來的房子賣給了周某。(費濤 玉琪 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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