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武漢市城市規劃土地管理局副局長、武漢市江漢三橋建設指揮部副指揮長兼辦公室主任桑大弧,因涉嫌受賄、挪用公款,昨日在湖北受審。
據檢察機關指控,1994年7月,武漢市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因在開發建設中有違章行爲,爲免受處罰,便找到時任市規劃土地局副局長且主管查處違章建築工作的桑大弧尋求“保護”,並以總計73.5萬餘元的“優惠價”將一層樓的6套商品房賣給他。桑大弧則“高擡貴手”放過了這家本應受罰的公司。後經權威部門評估,該6套商品房時價摺合人民幣應達238.9萬餘元。僅此筆“交易”,桑大弧就從中淨撈了165.3萬餘元“好處”。
1997年,桑大弧又爲兩家公司的有關工程項目減免城市配套費和違章建築罰款,從中收受對方的內部職工股票共1萬股,價值1.5萬元。
在擔任武漢江漢三橋建設指揮部副部長兼辦公室主任期間,桑大弧爲幫兒子做生意籌集資金,還擅自挪用公款400萬元,案發後已經歸還。
據長江日報報道,昨日,庭審已經結束,法庭將擇日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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