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檢委最近連續發出4份內部通報,對來信反映幹部問題經查舉報不實的予以澄清,以正視聽。
今年5月,自治區紀檢委收到羣衆來信,反映自治區旅遊局一位負責同志去年以檢查工作爲名,用公款攜妻子去巴基斯坦並由巴基斯坦前往麥加朝覲。7月,自治區紀委經過認真調查瞭解,證實不存在這位負責同志攜妻朝覲的問題。他的妻子既未出國,也未去麥加朝覲。自治區紀檢委爲此專門發出內部通報:反映旅遊局負責同志攜妻朝覲的問題失實。這位同志對自治區紀委支持幹部、愛護幹部的舉措表示感謝。
今年入春以來,自治區紀委收到多次來信,反映自治區工商局某負責人更換車輛、配備手機、多次出國等問題。自治區黨委、政府領導也有批示轉到紀委。不久,紀委向這位同志發了《信訪監督通知書》,要求其本人予以說明,紀委同時作了深入瞭解。情況基本清楚後,紀委認爲來信舉報與事實不符。如信中反映,1996年以來,自治區工商局某負責人一年出國一次。而事實上這位同志6年來共出國兩次,均系國家工商局統一組織、點名培訓的。 自治區黨委副書記、紀檢委書記胡家燕說,紀委的這類通報不是對幹部的全面評價,而是讓不負責任的人達不到目的。有些人對一些幹部的帶有不實之辭的舉報信像傳單一樣到處發,影響了幹部的工作情緒,也不斷地困擾着紀檢委。所以,對這種不實的舉報經覈實後在一定範圍內予以內部通報,併發給其分管領導,讓幹部放下包袱,全身心投入工作。
自治區工商局負責人說,過去查處案件有問題就處理,沒有問題就不了了之。組織上雖知道了,但擴散的影響無法挽回。紀檢委對不實之詞及時瞭解覈實,及時通報。一方面增強了幹部與腐敗現象作鬥爭的信心,另一方面也起到了警示作用,讓幹部更加感覺到羣衆的監督,從而更加嚴格地要求自己時刻都不能違反黨的紀律。在一定範圍通報後,是一種鼓舞更是一種警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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