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一批嶄新的高檔進口轎車經過兩名海關人員的“查驗”後,便變成了“二手車”。就是在這一新一舊之間,國家損失掉了三百餘萬元的鉅額稅款。日前,河東區人民法院以玩忽職守罪依法判處這兩名海關人員謝某和邊某有期徒刑。
據法院判決,1997年,天津富士達摩托車製造有限公司準備購買一些高級轎車,經過詢價,他們找到了頗有些“門道”的張氏父子。富士達公司覺得張氏父子能提供原裝進口汽車,而且價錢十分便宜,於是就委託他們辦理進口汽車的業務。張氏父子能拿到低價進口轎車的方法很簡單,他們把新車按照“二手車”、“舊車”的名義向海關報關檢驗,這樣,關稅就比新車的關稅要低很多。而張氏父子能完成整個瞞天過海“把戲”的重要環節就是,他們與天津海關業務處的某些主要海關人員關係非同一般。
一審法院審理查明,1997年8月18日,被告人天津海關業務處查驗科科長謝某和查驗科科員邊某受理查驗張氏父子申報進口的“二手”奔馳汽車1輛、寶馬汽車2輛、尼桑汽車2輛。在查驗時,謝某和邊某違反海關有關規章制度,把查驗汽車的場所從規定的海關監管區域內改到了津塘公路一號橋附近的某倉庫和張氏父子的後院內。在查驗過程中,有時,謝某和邊某隻是圍着汽車轉幾圈,有時甚至只是遠遠地看一眼要驗的車,然後便離開。一般驗車的第二天,張氏父子就會把一份寫好車輛各種參數的單子交給謝某和邊某,由他們填寫查驗記錄,將新車驗作舊車,將較高型號的車驗作較低型號的車。如1997年五六月間,富士達公司的人到香港定車時看到的還是一輛全新奔馳S600轎車。到了8月,這輛車經過查驗就變成了一輛“舊車”,而且型號也降低了,由此便逃稅百萬元左右。
經法院認定,從1996年8月至1998年3月間,謝某、邊某等海關人員共查驗張氏父子申報的進口轎車約20輛,造成國家稅款損失350餘萬元。
經過一審河東區人民法院審理,以被告人謝某犯玩忽職守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6個月;以被告人邊某犯玩忽職守罪和放縱走私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截至發稿,本案仍在上訴期內。 (吳阿娟 魏東 張宏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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