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3時左右,本報熱線部的電話鈴響起:“記者同志,你們快來吧,警察嫌自行車撞壞了他們汽車的尾燈,打人呢!圍了很多的羣衆,被打的人躺在地上!”
記者當即趕到西安市朱雀門,看見一輛車號爲陝O·A0855的警用吉普車正停在城門洞裏的非機動車道上,一輛緊靠在路沿的三輪車和該吉普車之間夾着一輛自行車,被撞壞的汽車尾燈碎片和自行車上的購物筐散落在地上,一個滿身塵土的中年人坐在地上,正和司機爭論着。
看見記者,一位夾包的劉先生迎過來,氣憤地對記者講述了事情經過:大約在十幾分鍾之前,他看見自行車從後面撞上了吉普車,司機和騎車人沒說上幾句話,倆人便廝打起來。劉先生說,那個警察出手太重了,把騎車人打倒了還不住手,拖着那人接着打。他和幾個路人實在看不過眼,就上前制止,誰知那警察不但不聽,還說要打他呢!
被打的騎車人姓馬,他給記者看了腿上的傷。馬先生說:“我是喝了點酒,撞了他們的車也是事實。可警察就可以在非機動車道上行車嗎?!就可以動手打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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