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譽單位邀請的外國人從天津口岸入境未辦妥簽證的實行口岸簽證預約制。由信譽單位事先將《外國人口岸簽證預約登記表》報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審覈,待外國人抵達天津口岸入境時,即可辦理口岸簽證。
(二)信譽單位中的境外人員申辦各類簽證(簽註)、證件的,不再提交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三)信譽單位邀請的臨時來津的外國人,因業務需要申請改變身份(部門經理以上或特殊專業人才)的,除提交有效護照、健康證明、外國人就業證或外國專家證等法定材料,只需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經其授權的人員在《外國人居留證、簽證申請表》上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即可變更身份,辦理居留證件。
(四)信譽單位中的外國人申請居留證的,除提交有效外國專家證或外國人就業證以及健康證明等法定材料外;申請居留證延期的,除提交有效外國專家證或外國人就業證外,只需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經其授權的人員在《外國人居留證、簽證申請表》上簽字並加蓋公章,即可辦理手續;持L、F簽證入境申請簽證延期、加簽的,可免交相關材料。
(五)信譽單位邀請的持F簽證入境的外國人,可根據實際需要申請半年以內或一年以內多次入境有效F簽證。
(六)信譽單位聘請的外籍高科技人才、高層次管理人員,經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或市人事局確認,對需在津常住人員,可根據實際需要發給一至五年的外國人居留證,需要多次出入境的,同時發給與外國人居留證相同期限的多次返回Z簽證;對需多次臨時入境人員,可根據實際需要發給一年以上,最長不超過五年,每次停留最長不超過六個月的多次入境有效F簽證。
(七)信譽單位的中方員工因本單位業務需要赴外國或港、澳從事商務活動的,免交邀請函、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只需提交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經其授權的人員簽字的派出函。
(八)信譽單位中戶籍地不在本市的員工,年內再次申請赴港、澳從事商務活動的,不再履行異地核查手續。
(九)信譽單位確有需要可以聘用我市高等學校畢業獲得碩士學位以上的外國留學生擔任高層次管理人員(部門經理以上或特殊專業人才),受聘留學生可憑外國人就業證或外國專家證直接申請辦理居留證身份變更手續。
(十)信譽單位中的外國人因工作原因需在企業內住宿的,免去到屬地分局出入境管理辦公室辦理申請批准涉外住宿手續,只需提交備案材料,並在法定時限內申報臨時住宿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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