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寬城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了吉林省迄今爲止涉案金額最大的一起非法傳銷案,三名被告李書芳、郭子凡、曲霞分別受到處罰。
經法院審理查明,李書芳退休後,受北京鳳飛芳銘加盟保健品公司委派,到長春從事保健品的非法傳銷活動。一九九九年,公司又委派郭子凡協助李書芳,後由李書芳發展的下線曲霞也加入進來。
同年四月初,李書芳、郭子凡租用一賓館的房間,以北京鳳飛芳銘加盟保健品公司長春辦事處的名義預謀斂財。二人向投資者許諾,只要一次性投資人民幣二百八十八元,購買一份鳳飛芳銘保健品,自購買保健品之日起,三十五天後返還投資者四十二元,第二個月返還二百六十二元,第三個月返還四百六十二元,依此類推,在六個月內投資者可累計取得回報三千多元。另外,二人還鼓勵投資者發展新人,並稱發展的新人越多,所得的經濟回報就越多。
在二人的鼓動下,許多人上當受騙。到十月二十八日,僅僅半年時間,李書芳參與非法傳銷數額計一千萬餘元,郭子凡參與九百萬餘元。曲霞加入後,受李書芳的委派,在長春市雙陽區家中開設代辦點,也開始了非法傳銷。至案發時,曲霞參與非法傳銷數額四十七萬餘元。
案發後,警方依法追繳贓款六百四十六萬餘元及部分贓物。
寬城區人民法院根據有關法律,判處李書芳有期徒刑四年,罰金十萬元;判處郭子凡有期徒刑四年,罰金十萬元;判處曲霞罰金二萬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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