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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高立法機關全國人大於近日通過了職業病防治法,這部以控制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健康權益爲主旨的法律將於明年五月生效。
這部法律明確了用人單位在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方面的法定責任,並對職業病患者在醫療和生活保障方面的權利,以及違法者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作了規定。
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勞動衛生與職業病研究所所長周安壽說,現行法律缺乏對勞動合同中有關職業病危害告知和勞動者健康保護方面的規定,使勞動者健康權益難以獲得法律保障。這部法律實施後,違法者可能面臨高達五十萬元的罰款和關閉企業的處罰,而過去這樣的處罰僅爲幾萬元。
中國有近八百萬工業企業、兩千多萬個鄉鎮企業和六萬多外商及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儘管國家很早就在各地的大中型國有企業建立了職業病防治網絡,但隨着近年來鄉鎮、私營和外資企業的迅速增加,職業病問題卻日益突出。
在中國,塵肺、化學中毒、苯白血病等職業病每年都導致數萬名工人患病甚至死亡。衛生部在全國十五個省市的統計顯示,百分之八十三的鄉鎮企業存在不同程度的職業危害,其中百分之六十的企業沒有配備任何防護設施。煤炭、冶金、建材、有色金屬、機械、化工等行業的職業病危害尤爲突出。並出現了從發達地區向欠發達地區、從城市到農村、從大型企業向中小型企業轉移的趨勢。
衛生部法制與監督司司長趙同剛說,職業病已成爲影響勞動者健康、造成勞動者過早失去勞動能力的首要原因。許多職業病難以治癒,但可以預防。因此法律規定企業在建設的論證、設計和施工階段就要配套職業病防護設施,從源頭上杜絕健康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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