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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偵探”名副其實嗎
近日,在某媒體上頻頻出現這樣的廣告:“用我們專業的調查方法,去尋找那杳無蹤跡的他(她),用我們專業的調查方式,去探尋那未知的答案。包括婚姻調查、行蹤調查、真相調查。”這是一個什麼樣的調查中心?他們又是如何開展調查的?日前,記者來到了一家這樣的調查諮詢中心,經理痛快的回答讓記者大吃一驚:“我們名爲調查中心,其實就是私 人偵探,您需要什麼樣的服務?包您滿意。”在採訪中,記者瞭解到,像這樣的調查中心,北京有幾十家。
服務內容多是家庭瑣事
在這家號稱自己就是“私人偵探”的調查中心桌上,擺放着許多未發出的小廣告,上面明確寫道:“您有煩心的事情解決不了嗎?您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嗎?我們將用多年的調查經驗,快速、準確地爲您找到未知的答案。尤其是第三者取證調查,定會令您滿意。我中心與本市多家著名律師事務所建立了緊密關係,將爲您提供周到的一條龍服務。”
據一位工作人員透露,客戶要求他們查的大部分都是家庭瑣事,有要求查對方有幾處住房的,有要求查某人住哪兒的,再有就是要求對丈夫進行跟蹤的。這類客戶多數都是四十多歲的女性。對於收費情況,他們說,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先交少量定金,等查清後再根據所付出的成本收費。
調查方式主要是蹲守跟蹤
提到服務方式,“私人偵探”笑着說:“像家庭瑣事,調查起來太容易了。你只需提供被調查人的單位、照片,我們就可以滿足你的要求,不就是看他有沒有第三者嗎?我們每天在他下班的時候,蹲守在單位門口,他去哪兒、與誰接觸,我們隨時會告訴你,保證把他查個‘底兒掉’。以前我們就曾受一位女客戶的委託,跟蹤過一位先生,結果這位先生在外面真有外遇,經常和一個女人出入高級賓館……”
營業執照有“社會調查”一項
在該中心,記者還看到一個綠色的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在“經營範圍及方式”欄內寫着:信息諮詢服務,企業形象策劃,社會調查,科技產品的技術開發、技術諮詢。記者問:“從事私人偵探的業務合法嗎?”“當然合法了!我們營業執照上有這項:社會調查。社會調查當然包括婚姻調查和第三者調查取證了。不用我們查,誰給你們查?男的找第七者,公安局也沒工夫管。”號稱“私人偵探”的人理直氣壯地說。記者又走訪了幾家調查中心,情況也類似。
律師認爲他們僅僅是調查而已
一位律師向記者透露,他曾與一家聲稱是“私人偵探”的公司合作過。有些取證難的事,這些人倒有些手段。他曾有一個關於騰房的訴訟,需要了解當事人的家庭實際居住情況,因取證難,無從下手。後來這個公司出了一招,製作了一個社區住宅調查表,通過某種手段終於得到了一份證據。據這位律師說,他們進行跟蹤、一般性調查,不進行偷拍、偷錄,並不違法,因爲大部分都是家庭瑣事的跟蹤服務,並不涉及公安刑事偵查。當有客戶要求將當事人“捉姦在牀”時,因爲要涉及私闖民宅的問題,他們去做就是違法的。但現在這類公司一般都是將跟蹤得來的信息透露給當事人的老婆或老公,讓他們去捉。目前這類公司都是提供信息,本身並不去做什麼事,所以不違法。至於他們說自己是“私人偵探”,這就有些不可信了。偵查工作遠不止上述這些東西,他們的工作僅僅是調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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